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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环境污染犯罪案我来办 如皋检察生态环保勇担当 公益责任扛肩上
2017-09-21 08:5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在9月11日举行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这一重大论断为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公益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全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平台,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这件环境污染犯罪案我来办”

  8月17日下午,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报告厅内座无虚席,气氛凝重。“当时心存侥幸,觉得偷偷干扰几次数据监测就能避免超标排放,却没想到一时的小聪明,已经犯了法。我一个处理污水的人,从此人生沾染上了‘污水’……”

  大屏幕上,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正在讲述自己由污水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滑入犯罪深渊的心路历程。台下,当地百余家纺织、化工等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局全体执法人员,观看着来自看守所铁窗之内的忏悔,唏嘘不已。

  犯罪嫌疑人缪某、张某分别系如皋某水处理有限公司副厂长和工艺员。2017年3月至6月间,犯罪嫌疑人缪某、张某在该公司内,多次采用将出水口在线监测仪内的取样管从溢流杯内拔出,插至自配的水样中的方法,伪造自动检测数据,以逃避环保部门实时监控。

  如皋检察院检察长孙亚看到报捕的材料后,主动要求办理该案。“我到看守所提审了张某,他痛哭流涕,说不懂法害了自己、对不起亲人。”

  作为检察长,孙亚对涉及民生环保、食药安全的案件格外上心。

  兽医孙某因葛某(已刑处)打招呼,将葛某在屠宰场屠宰的3头不合格猪肉检疫为合格,并收受葛某所送2包香烟,葛某将该猪肉销售给洪某(已刑处),猪肉被送至洪某父亲的肉摊时,被洪父发现猪肉有异常而拒绝接收,后被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这起看似简单的两包香烟引发的违法检疫案办起来却不简单。孙亚亲自上阵主办。

  被告人拒不认罪、换律师、辩护律师申请全体检察官回避、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庭审几乎所有能遇到的情况全演了一遍,案件全程公开审理,同步网络直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虽然庭审持续了近10个小时,但得益于庭前的充分准备,庭上的主动应对,8月9日,孙某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案非亲办不知难。检察长多办一件少办一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亲历一线,体会检察官的不易,听到群众的呼声,推动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接受采访时,孙亚说出了心里话。

  环保资源保护与案件查办就是如皋检察院重点推动的方向。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查逮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3件7人,摸排各类线索93条,核查环境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88件、信访线索1200余条,发现环境污染犯罪线索1条,建议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向相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份。

  市委支持设立生态环保检察中心

  查办案件并非最终目的。

  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如皋12345市长热线等平台受到的生态环保领域信访举报,年均量有3000多件。“如皋老百姓具有较强的环保维权意识,这是好现象,我们检察机关也要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期待。”孙亚说,如皋享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花木盆景之都、世界长寿养生福地等美誉,守护好青山绿水和长寿名片,符合党和群众利益要求。

  今年年初,如皋市检察院提出了建设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的构想报告,获如皋市委主要领导肯定,认为是“围绕中心、积极作为”。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以派驻长江镇检察室为依托,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围绕水、气、土、林等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开展刑事不立案监督,重点开展食品药品、环境“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督促履职工作,建立集预防、打击、保护、恢复、监督、宣传等功能于一体。

  章艾华,如皋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主任,这位资深女检察官说起中心的工作来充满了激情和信心。“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要在行动上见实效,要及时真诚回应群众的诉求。”

  她生动讲述了网上监督、联动执法和立案监督的三起案例,个个精彩,但也费尽周折。比如一起涉案50万元的假牛肉案,盐业部门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涉嫌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中心的检察官共享案件信息时提出牛肉是否也是假冒的,督促立案后引导侦查、固定证据,最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还涉嫌用母猪肉腌制后冒充牛肉生产销售的犯罪事实。

  数据显示: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成立半年来,立案监督“食药环”类案件2件3人,审查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5件10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份。

  有远见有担当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8月29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件研讨会在如皋市检察院八楼会议室举行。市检察院联合市政府法制办、“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环保等多家单位,特邀市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的专家,就当前在办的生态环保领域行政违法、刑事犯罪具体案件的法律问题展开研讨。

  此前的7月7日,如皋市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公安、环保、国土、水务、农委等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政府法制办、“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0家单位,共同会签《关于加强生态如皋建设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生态如皋建设步入“综合执法、专业司法”共同参与、合力保障的新常态。

  如皋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夏琪斌说:“如今,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已经不仅仅是检察一家的中心,而是全市依法环保的法治中心。”

  中心还吸纳了青少年、志愿者、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建了社会观察团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担任观察员,对环保执法司法进行监督。创始了银杏果公益志愿团队,吸纳中小学生及社会公益热心人士,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环保宣传活动。组建专家智库团队,请全国顶级环保专家、法学学者担任顾问,指导解决环境保护中遇到的司法执法难题。

  在一次全市的会议上,孙亚深情讲述了他的感悟和期望,他说,碧水蓝天需要共同守护,我们应该有远见、有担当地树立“生态红线观”。让我们一起利用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这个平台,发挥检察官公益代表责任,为美丽生态建设贡献力量。(记者 宋世明)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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