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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检察官故事| 这分明是一场假官司 我的青葱岁月
2017-09-30 20:51: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我的检察官故事|董海芬:"这分明是一场假官司”

  “董检察官您好!我是吴天啊,就在前天,法院拍卖了挖掘机,我拿到了126000元,虽然还差一点,但大部分欠款都要回来了。感谢检察院的监督,我代表我们全家祝您节日快乐!”

  2017年9月28日,正在查阅一大摞卷宗资料、弄得头昏脑胀的时候,手机响了。听着电话一端吴天欣喜的声音,我的心情似乎也跟着愉悦起来,思绪又回到2015年初的一幕。

  “我要举报这份调解书是假的,你们检察院管不管!”2015年1月21日,信访群众吴天怒气冲冲的拿着一份调解书,径直走进办公室。看他一脸着急又万分委屈的样子,我一边给他倒水,一边让他坐下来慢慢说。

  原来,在2014年5月30日,姜建军向吴天借款164400元,定于2014年6月25日前全部还清,并约定“如到时不还拿挖掘机作抵押”。后来,债权到期,经多次催要未果。吴天将姜建军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他胜诉。当吴天拿着判决书,信心十足到了法院申请强制查封、扣押挖掘机时,结果却让吴天大吃一惊:挖掘机已被另一案件执行了,申请执行的还是姜建军的小舅子李从阳!

  亲戚二人打官司!吴天觉得事情太蹊跷。一番周折打听后,疑问进一步放大:一是两个案件的诉讼时间点“很巧合”,就在吴天起诉姜建军之后不久,李从阳也起诉姜建军承担一笔26万元的借款;二是两个案件的抵押物均系“同一物”,与吴天债权的抵押物一样,姜建军打给李从阳的借条上也写明“到期不还,自愿将挖掘机进行抵押”;三是子舅俩借贷纠纷一案“了结快”,审理时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任何争议,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两天后进入执行程序。

  “这分明就是串通好的,打的一场假官司!请检察官一定为我做主。”说完案情,吴天焦急的心情稍显平伏。

  听完吴天的陈述,我一边梳理案情,一边安慰他: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说白了就是原被告串通打了一场假官司,不仅扰乱妨害司法正常活动,侵害了案外人的利益,还严重损害司法公正的权威形象。如果真的如其所说,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开展监督,切实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经审查,以涉嫌虚假诉讼立案。接下来,在反复阅读吴天提供了案情和相关证据资料的基础上,我找到李从阳,依法告知其虚假诉讼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要求其详细陈述出借26万元的情况,以及姜建军提供挖掘机作为担保等事实。李从阳虽然一口否定没有虚假诉讼,并辩称当初借钱给姐夫姜建军都是现金,没有转账记录,但神情明显异常,出现多处前后矛盾的陈述。

  同时,为确定子舅俩之间借条的真伪,经吴天申请,淮阴区检察院委托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借条形成时间进行鉴定。结论表明:借条书写时间与二人在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上手写字迹形成时间接近,而并非借条所表明的2011年6月,其涉嫌虚假诉讼的嫌疑进一步放大。

  据此,检察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且原审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于2015年3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再审中,面对大量的证据,迫于法律的威严,本就因虚假诉讼而心有愧疚的李从阳再也稳不住了,当庭承认自己之所以提起诉讼,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姐夫姜建军对抗吴天的债权执行。

  2016年7月,法院再审认定李姜二人借贷案属于虚假诉讼,判决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

  今年8月,吴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物挖掘机,最终要回了大部分借款,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传杰)

作者:  编辑: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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