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银行信用卡,“花呗”“白条”等申请更简单,授信额度也较合适,受到网购一族青睐。然而,任何消费都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10月9日,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就以涉嫌盗窃罪对一起因无力偿还电商赊账消费而盗窃朋友钱财的案件提起公诉。
今年3月某天,56岁的航某来到辖区某银行,称自己银行卡上的1万元不见了,且未收到任何短信通知,要求银行给个说法。经该行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卡上1万元已被转入深圳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即微信。但航某表示,自己没提现也没转账给任何人。银行工作人员随即通过微信客服查询钱款去向,发现该笔钱款已从航某微信转账给微信名叫“小薇”的人,微信客服还提供了“小薇”的微信账号。航某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小薇”是航某做服装生意时认识的朋友,今年43岁,真名叫陈虹。几天前,航某邀请她到海安游玩,陈虹就住在航某家。因航某年纪较大,且对陈虹十分信任,便请陈虹帮忙整理银行卡及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由于航某的手机屏保密码、微信转账密码及银行卡密码全都一样,且又十分简单好记,陈虹一下就把这些密码牢记在心。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此时陈虹因其电商赊账消费即将到期,但她长期没有工作,手头紧张,便趁航某不备,用航某的手机将其银行卡上1万元提现到“微信零钱”,再转给自己。为了不被人发现,陈虹还将银行短信提示和微信转账记录立即删除。待航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上少钱时,陈虹便借故离开了海安。
当航某从银行获取上述信息后,立即报案。(徐德高 冯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