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宋某等9人结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现判决如下……”近日,江苏省泗阳县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虚假“讨薪”案件,宋某等9人因打“假官司”而受到法律制裁。
泗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春雨介绍说,“虚假诉讼”不仅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司法秩序、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该县检察院从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部署开展预防和打击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打“假官司”,隐蔽性很强,究竟如何才能尽快发现和精准识别?泗阳检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于“官司”明显“反常”的,该院迅速安排民行、侦监、控申和乡镇检察室人员广泛调查企业经营情况,到房管、地产、银行等处搜集涉案人的资产信息,用“火眼金睛”识别“虚假诉讼”;对于“官司”判决后出现“第三方”举报的,他们迅速组织精干力量介入调查,到法院调阅案件卷宗,从中发现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查实证据。同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阐明“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另外,该县还强化检察、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严厉查处“虚假诉讼”案件,对构成犯罪的“虚假诉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宣判的“虚假诉讼”案中,江苏某管业有限公司的8名员工在老总宋某的授意下,虚构了“工资欠款”并对宋某提起“虚假诉讼”,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原以为只是帮老板的一个小忙,去了一趟法院,最后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真是‘法盲’啊!”企业员工张某在法庭上追悔莫及。
据悉,自2015年以来,泗阳县共办理“虚假诉讼”案33件,涉案金额110万元,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再审改判9件,侦查机关立案13人,有力保护了合法当事人权益,推动了全县诚信体系建设。(通讯员 张耀西 王丽 记者 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