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为破解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历来是职务犯罪高发领域这一难题,近年来探索从施工企业入手,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以来,该院介入的3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涉及资金20多亿元,却没发生一起“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职务犯罪案件,相关工程也被评为优质施工、无职务犯罪、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刑事犯罪的“一优三无”工程。
提前吃上“后悔药”,发放行贿犯罪风险告知书。2017年7月19日,在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扩建工程会议上,每一位施工企业代表都收到一份行贿犯罪风险告知书。该院预防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案例对册页上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原来,该院为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杜绝施工方为获取不当利益而实施行贿行为,从2015年8月起在全省首创风险告知形式加强企业行贿犯罪预防。
《企业行贿风险告知书》重点围绕企业的工程行贿行为等进行风险提示,详述了关于行贿犯罪的法律规定和后果,并附有告知书送达回执,要求企业在收到告知书后给予反馈。据这名负责人介绍,凡由检察机关参与专项预防的工程项目,发放并解读风险告知书就是“必选”活动。
“近年来,我院紧盯施工企业这个源头,立体施策,让企业有触动、知敬畏。”该院检察长李营说。截至目前,该院已经“点对点”向全市200多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进行了风险告知。
跟踪行贿“行为犯”,试行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据统计,近年来该院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占到案件总量70%以上。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行贿风气蔓延,该院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先后查出25家企业和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这些企业和个人将在10年内无法参加工程建设。然而,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库收录的只针对被法院作出生效行贿判决、裁定犯罪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涉及面较窄。“为此,我们与建设部门联合试行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把范围扩大到有行贿行为但未被追究行贿犯罪的企业和个人。”预防科负责人说。
在该院与建设部门、工程施工方、监理方共同签订的廉政协议书上,有一条规定格外醒目:“施工企业或个人存在违反廉洁规定,致使相关人员发生违反党纪党规,或者职务犯罪行为的,该施工单位两年内不得进入建设部门主管的工程建设。”这一条硬杠杠让企业经营理念发生重大转变。
“作为我们工程建设企业来讲,宁愿少接一个工程,少赚一些利润,也不敢行贿犯罪,如果因行贿两年内不能参加工程建设,对我们损失太大。”某工程建设企业老总说。
牵牢违法“牛鼻子”,向非中标单位开展廉政征询。某工程公司代表在招投标时未中标,却意外接到了来自宜兴市检察院的调查表,向其征询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发现存在陪标、围标、串标等不正常现象,或行贿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等。
2016年9月以来,该院在当地招投标部门配合下,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廉政征询活动,通过向非中标单位了解工程招投环节中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规定情况,让相关企业感受到压力。
2015年初,该院通过查办案件和廉政征询,发现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提前泄露招投标信息等三方面的问题,该院立即向招投标中心制发检察建议,列出具体问题,并根据法律政策规定,提出相应检察建议。此后,招投标中心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并禁止相关企业进入招投标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