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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检方提起公诉的首例非法经营“隐形眼镜”案今日开庭
2017-11-04 09:11: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2017年11月2日,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刘辉等8人非法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该案系泰州首例非法经营“隐形眼镜”案,涉案人员假冒“海昌之星”、“新视界”等多个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通过网络销往全国,销售金额累计达100余万元,仅扣押到的假冒注册商标的隐形眼镜就达5万余片。

  隐形眼镜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刘辉等人销售假冒的隐形眼镜,不仅置消费者的用眼安全于不顾,更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危险性极大。

  本案将择日宣判。(泰州市检察院)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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