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的周某承接某工程后,为牟取利益,私自撤换合同张页、篡改合同价款,持伪造后的合同向睢宁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工程余款122万余元。睢宁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周某实施虚假诉讼的线索后,经审查,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今年7月,周某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这是江苏省司法机关联手成功惩治的一起虚假诉讼案。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联手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持续保持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的高压态势,今年1月至10月,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7件,其中移送刑事犯罪线索1件;虚假诉讼涉案标的达6.4亿余元。
江苏省检察机关持续将虚假诉讼作为监督重点,通过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等方式,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全面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2016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2件,经移送线索追究刑事责任56人。淮安市检察院抗诉的3件损害非公企业利益的虚假民间借贷案件经再审均获改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
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加强内部配合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早在2013年,该省检察院就联合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此后,又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会议纪要,对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达成共识、建立工作机制。(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