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这个冬天不再冷 江苏多地用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2017-12-14 08:5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大雪”季 睢宁检察司法救助暖人心

  12月7日,“大雪”,在江苏省睢宁县检察为民服务中心, 沈淬检察长向特困刑事被害人亲属王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次日,被救助人送来写着“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的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4月18日2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沙某某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沙集镇沙兴线由北向南行驶,与张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张某于5月3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仅支付被害人亲属1.9万元安葬费,没有再进行其他赔偿,且赔偿能力不足。被害人亲属因抢救被害人已借款三十余万元,目前无力偿还。被害人的妻子王某某有两个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还有公公婆婆需要赡养,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该院了解上述情况后,及时向检察长进行了汇报。沈检对被害人亲属非常关心,详细了解其家庭实际情况,要求:公诉部门尽快依法办理刑事案件;控申部门主动对被害人亲属开展司法救助,根据被害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考虑救助金额。随后该院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在短期内为被害人亲属申请到两万元救助金,这也是该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来最高的一笔。

  12月7日,沈淬将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王某某手中,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意义,表达了对被害人亲属深切的关怀,并耐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安慰,鼓励王某某坚强地面对困难,赡养老人、培养孩子,好好生活。被救助人王某某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非常感激,12月8日,王某某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检察院领导对我及时进行关心和救助,让我感到非常温暖,我会坚强起来,把孩子培养好,把父母照顾好,谢谢!谢谢!” (通讯员 王春燕 韩柏先)  

“阳光扶贫”吴江检察官走访送温暖

  “张伯伯,请放心,电工一会就到,问题马上就能解决。”12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监察室主任李学雷在该区震泽镇龙降桥村走访时,结对挂钩低保户张天才不经意提到家里有的开关坏了后,随即向村里反映帮助解决。该院在扶贫走访中不仅注重全面了解情况,也要求干警现场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小事情,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连日来,吴江区检察院根据吴江“阳光扶贫”工作部署,第一时间确定46户低收入家庭的帮扶责任人,多次组织集中前往定点帮扶点震泽镇石瑾社区和龙降桥村,进村入户逐一走访,认真收集核对信息数据,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

  在走访活动中,吴江区检察院按要求使用“阳光扶贫”手机APP,现场定位“签到”,上传现场图片,认真核对低收入家庭收入信息,分析脱贫计划措施,并及时录入系统。走访中,干警们还积极向贫困户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理清脱贫思路,精准把脉,把党的政策部署讲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进一步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为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加油鼓劲。 (通讯员 俞文杰)  

姜堰检察司法救助为民解忧

  “感谢检察官为了我的事情辗转奔波,在我最困难的时候送来了救助款。”12月8日,被救助人倪某将一面绣着“人民检察 情系百姓”金字的锦旗送到了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不住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此前,倪某与邻居林某因排水问题产生纠纷,在争执、纠缠中,倪某腹部被踢伤导致肠破裂,住院治疗期间支出医疗费2万余元,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倪某平时在外打工,妻子在家务农,夫妻俩供养着70多岁的父母和两名正在上学的孩子。受此重伤后,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倪某已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经济来源中断,而对方当事人林某患有肺癌,没有民事赔偿能力,一家人生活陷入了困难。万般无奈下,倪某来到该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寻求帮助。

  检察官详细了解倪某的情况后,对此十分关切。一方面积极联系镇政府和民政部门,帮助其申请报销、减免医药费用,降低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及时落实法律援助,通过律师参与矛盾化解机制为其提供帮助。鉴于倪某家庭困难、对方无力承担经济赔偿等现实情况,姜堰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绿色通道,让司法救助金精准“雪中送炭”。  

天宁检察司法救助关爱未成年被害人

  近日,江苏省天宁区检察院控申科联合未检科对三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

  三人系该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中的三名被害人。案发时,三名被害人均不满14周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三名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该院控申科、未检科及时开通了“绿色”救助通道,第一时间为他们办理了申请救助的相关手续,并发放了救助金。三名被害人家长对该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今后,天宁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