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为期两年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91121件刑事案件中,98.4%来源于检察院建议适用;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2.1%,上诉率仅3.6%。
试点一年来,全国18个试点地区确定的281个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记者日前走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
98.4%的适用案件由检察院建议适用
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体作用日益明显
2017年6月5日,李某涉嫌酒驾被现场查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7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6月8日,检察机关审查后于当日提起公诉,法院当日审理并当庭判决。从案件发生到完成全部刑事诉讼程序,仅用4天时间。
这是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针对案件量较大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的“一步到庭”办案模式。据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介绍,“一步到庭”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为2天,同比缩短70.5%。庭审时间平均每个案件5分钟左右。
试点推行一年来,在全国18个试点地区的281个检察院,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标准,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不断探索创新,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
报告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91121件103496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45%。其中,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的占98.4%。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案件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2.1%。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发挥的主体作用日益明显。
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截至2017年11月底,试点检察机关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92173件104221人,占同期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41.5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罪名已扩展至70多个。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有利于罪犯改造和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
伍某盗窃案提起公诉前,被告人一直拒不认罪。提起公诉之后,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次尝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法院采纳并为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庭前会议上,面对公诉人展示的有力证据,被告人供认了3宗犯罪事实。庭审中,被告人选择供认全部8宗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公诉人根据被告人的认罪表现,提出了新的量刑建议,法庭采纳后当庭宣判。
曾经引发网络舆情的山东省胶州市应届考生郭某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2016年8月移送胶州市检察院审查办理。检察官发现,郭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而且是初犯、偶犯,更重要的是,受害人已被大学补录并表示谅解。胶州市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并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但是,对已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会不会引发公众质疑?会不会再次引爆舆情?会不会损害司法的权威性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面对社会压力,检察院通过不起诉公开审查,主动回应社会关注。2016年9月30日,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郭某随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该案既体现了法律的包容性,又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达到了教育一片的目的。”胶州市政协常委乔昌笙对案件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探索在检察院设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强化权利保障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
“为什么没有认定自首情节?量刑建议是不是重了?”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在审理耿正兴危险驾驶一案时,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表示认可,但是在拿到具结书时,对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提出异议。
在场的值班律师及时向犯罪嫌疑人作出解释,说明检察机关没有认定自首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根据酒精含量、有无事故、有无从重从轻情节等情况逐一计算,得出的量刑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犯罪嫌疑人表示认可同意,并自愿签署了具结书,案件顺利审结。
所谓认罪认罚从宽,就是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法院可以对其依法从宽处理。在试点改革初期,检察机关意识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律师的有效参与,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试点检察机关从办案需求出发,积极协调司法部门,探索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据了解,目前,北京、浙江等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做到了值班律师定点化、固定化;上海徐汇、杨浦、普陀、静安等区检察院及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实现法律援助律师全覆盖。值班律师的职责更多的是提供法律咨询、见证签署具结书。值班律师向法律援助律师转化后,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协商确定量刑建议、查阅卷宗、出庭辩护等更多法律帮助。
根据试点情况,2017年8月,最高检与司法部沟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进行修改,增加了“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在检察院设置值班工作室”的规定。
探索重大、疑难案件规范适用经验
将平等原则落到实处
试点检察院除了对轻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外,对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也在探索规范适用经验,将平等原则落到实处。
非法集资犯罪追赃、挽损的难度都很大,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院金融犯罪检察部已对16件59人适用试点制度,为投资人挽回了1400余万元经济损失。其中,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件。
审查起诉过程中,刘某表示真诚悔过,主动退赔其所吸收的所有投资人投资款300余万元,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朝阳区检察院综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其认罪认罚表现,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案承办检察官接受采访时说,刘某大学毕业后留在南京工作,非常珍惜现在的工作。在向刘某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政策之后,刘某表示认罪,并且同意赔偿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相对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刘某保住了工作,投资人也非常高兴地拿回了钱。
2017年5月18日,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故意杀人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广州市检察院首次在故意杀人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也使得案件的办理变得复杂起来。
为调查清楚作案时被告人的精神状态,还原作案现场的真实情况,从阅卷到提审再到出庭公诉,该院检察长欧名宇始终在办案一线。
在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的基础上,检察机关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该量刑建议,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庭审后,被告人接受判决结果,没有上诉。
“智慧公诉”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
司法公正呼唤科技力量
办案人员把个案的情节输入量刑辅助系统之后,选择量刑情节关键词,量刑辅助系统就会比对数据库中的判例,提出一份刑期、罚金、刑罚执行方式明确的量刑建议。
“当检察官给出一个量刑幅度的时候,嫌疑人对于自己最终能够判到多少刑期,心里是缺乏一个明确的预期的,对于这项制度还是存有疑问的。”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轻罪案件检察部主任张磊说,检察官如果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量刑建议,那么他可能相应地更认同更愿意主动来适用这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要转化为对审判有预决效力的实体性权力,是试点工作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试点一年来,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2.1%。其中,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案件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中,建议幅度量刑占70.6%,确定刑期占29.4%。
有专家认为,试点后续阶段的努力方向,应该是把两个数据颠倒过来,提高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数量。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试点检察院都在研发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有的地方还实现了类案推送和量刑偏离度分析,为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提供科技支撑。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信息化办案力度,全力打造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的信息化通道。
记者谢文英/文李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