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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十大民主法治事件:民法总则实施 审议监察法草案
2018-01-08 08:57:00  来源:正义网

  2017年,是中国民主法治进程中可圈可点的一年。这一年,民法总则、国歌法等审议通过,为满足民众建设美丽中国、维护社会秩序基本需求提供有力保障,为维护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提供法律武器;这一年,人大机关通过执法审查、备案审查等手段,发挥了更强有力的监督作用;这一年,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顶层设计,到地方立法听证的广受关注……我们可以自豪地宣称,中国法治建设步入了新时代。

  1 民法总则审议通过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总则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下一步将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2 监察法草案两次提请审议

  2017年1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立法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提供法治保障。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监察法立法也提上议程。2017年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首次审议监察法草案。201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了这部法律草案。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表决,决定将监察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3 国歌法审议通过

  2017年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国歌法。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等场合,应当奏唱国歌。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为体现国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歌法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争议较大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

  2017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两个重要工作规范——《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

  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国家机关代表、军事机关和军人军属代表、人民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利害关系的设定、变动等调整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和咨询的活动。

  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是指由利益利害关系方以外的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的活动。

  5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最高规格”执法检查

  为了通过执法检查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法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专门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其中,张德江委员长担任组长,陈昌智、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和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48人组成。

  2017年6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由张德江委员长和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赴陕西、湖南、山西、天津、浙江、广西、江苏、福建、上海、吉林等10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33个地市(区),共召开22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12个单位和项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力促备案审查

  2017年5月,来自全国二十多所大学的108位知识产权研究生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了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这些地方立法大多规定地方“著名商标”采取“批量申报、批量审批、批量公布”的认定模式和“一案认定,全面保护;一次认定,多年有效”的保护模式,不符合现行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和国际惯例。建议对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立法进行审查。

  收到审查建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照立法法和相关规定,启动了对著名商标地方立法的备案审查工作。最终,法工委认为,由政府对著名商标进行认定和特殊保护,存在着利用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对市场主体有选择地给予支持、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关系等问题,在操作过程中带来了一些弊端。

  7 地方预算联网监督有了时间表

  2017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三年的阶段性目标:

  2017年,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等工作机构与财政部门间实现预算决算等基本信息传输查询。同时,启动系统的预警、分析和服务功能的开发研究工作。2018年,进一步推动完善系统的查询、预警、分析、服务等基本功能;逐步实现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的联网;开展上下级人大之间纵向信息传输应用工作;以省为单位,推动所属地市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2019年,基本实现地市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全覆盖,进一步扩大横向联网的范围;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继续加强系统功能开发,有效发挥系统作用。

  8 劳动法专家上书审查地方立法

  2017年5月,4位劳动法专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寄送了一份审查建议,认为广东等省的地方立法中有关“超生即辞退”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规定。为纠正和防止地方立法随意突破法律规定,建议对地方立法中增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的规定予以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认为,地方立法应当积极主动适应党中央关于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精神,用法治思维探索新形势下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按照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要求,对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中与改革方向和政策精神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2017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向广东、云南、江西、海南、福建省人大发函,建议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企业对其超生职工给予开除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规定适时作出修改。

  9 全国人大代表跟进监督反电信诈骗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工信部尽快通知三大运营商,对显示为政府部门办公号码的境外来电全部实施拦截。有28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建议上附议签名。

  2017年6月,工信部曾就建议办理情况听取陈伟才的意见,称建议很好,需要三大运营商配合,但协调难度很大,政府部门办公号码众多,需投入不少资金扩容数据对比库,难以实施,希望得到陈伟才的理解。

  陈伟才对建议答复直言“不满意”。2017年9月初,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应工信部邀请,相约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到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调研座谈。随后,工信部形成了有时限、可操作、便于监督的工作措施,并再次答复“推动相关拦截系统的升级改造,将我国公检法办公号码等高风险号码加入对比库,对境外来电号码一致的,在年底前全部予以拦截;在2018年3月前,研究解决不显示号码等措施”。

  10 广州停车场新规网上听证点击量超1500万次 

  2017年8月1日至8月4日,为期四天的《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网上立法听证会在腾讯大粤网上举行。本次听证会将陈述人辩论环节在大粤网上全程直播,市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移动端收看辩论的整个过程。

  由于《规定》涉及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如何解决广州市停车难、停车贵和停车乱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次立法听证会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参与。

  截至2017年8月4日下午5时,立法听证会曝光量3.69亿,点击量多达1508万次,总投票数7.3万次,网友共发表评论1454条,网友对听证事项、法规草案和听证方式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线观看现场辩论的网友近16万次,网友评论119条。

  (记者王丽丽 谢文英/整理)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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