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
人民日报: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重要指示,再次向全党释放强烈信号——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作风建设不松气,纠正“四风”不停歇。2017年,中央纪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党风政风不断向好。
“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嘉陵道司法所所长王耀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索来云公车私用并违规接受宴请”“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医院人事科主任张翠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2017年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了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是该专区开通“双周通报”栏目后的首次集中通报,对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具有较强的震慑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紧盯时间节点,净化节日风气,成为推动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2017年,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中央纪委均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制定方案、通报曝光等方式,早部署、早动员、早打招呼、早提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本文有删减,全文见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8-01/10/nw.D110000renmrb_20180110_1-04.htm)
新华社:咬定青山不放松 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
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018年元旦,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行走于街市商场,“天价”节礼已难寻踪迹。过节看不到大吃大喝的豪华宴席,多半是一家人、三两好友小聚,节日气氛更浓更淳。
作风之变,常起于毫末之间。节日风清气正,是人民身边可知可感的变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是作风建设的重点。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刹住“会所中的歪风”、停下“车轮上的铺张”、整顿“节日里的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从公款吃喝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具体问题抓起,深入治理高档小区“一桌餐”、调研考察搭车旅游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7年11月,全国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国内)三类突出问题共计4.76万起。违纪发生数量从2013年、2014年的共3.22万起,下降至2017年的1900多起,总体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基本刹住面上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本文有删减,全文见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1/09/c_1122233655.htm)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立足职能职责为群众办实事
一年耕耘硕果累累。2017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据统计,2017年1月至12月,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7万个,处理6.45万人。坚持“一案双查”,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均严肃追究了责任。
中央纪委通过问题督办、工作指导、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各省区市纪委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22个省区市纪委一刻不停歇地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目前,22个省区市纪委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并在中央纪委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及时提升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2017年,中央纪委分三批公开通报了2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此外,还公开曝光了9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中央纪委网站每月集中曝光各省区市纪委上报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共670起,有力发挥了震慑作用。(本文有删减,全文见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1801/t20180109_161363.html)
中国纪检监察报:党组会研究虚报开支发购物卡 北海一法院院长和纪检组长顶风违纪被查处
2013年春节、中秋节,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港区法院)院长李文菁、纪检组组长李洪达等党组成员,两次通过党组会议决定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并在党组会上研究如何严格保密、虚假报账等规避纪检监察机关检查。
调查发现:2013年1月5日,港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春节前给在编干警36人每人发放价值1000元购物卡、临聘人员17人每人发放价值600元购物卡,金额共计46200元,其中李文菁、李洪达各领取1000元。为开支该费用,李文菁授意办公室人员通过在某汽车修理厂虚开40280元(发放购物卡费用32962元,实际车辆维修费5380元,税金1938元)汽车维修费发票,在某公司虚开18750元(发放购物卡费用13238元,春节慰问5名退休人员、19名贫困五保户和1名特困学生费用5512元)花生油、大米发票由李文菁审批后从行政经费中全额报销。
2013年9月3日,港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在中秋节前给在编干警36人每人发放价值200元购物卡、临聘人员17人每人发放价值100元购物卡,李文菁及其他党组成员均在会上商讨了规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应对之策。(本文有删减,全文见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8-01/10/content_577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