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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微信女性诈骗朋友 赣榆检察官:退赔也获刑
2018-01-11 09:22: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赵某某与吴某因打麻将相识,后吴某让赵某某帮助介绍女朋友,赵某某遂以自己的微信冒充女性先后骗取吴某钱款十五万余元。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微信诈骗案,经赣榆区法院审理,判决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2016年8月左右,被告人赵某某在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其经营的超市里,与经常到店里打麻将的吴某相识。后吴某提出让赵某某帮助其介绍女朋友,赵某某遂将其本人的微信“咖啡屋”(后更名为“夜如此薄情”)谎称是某酒店女服务员“李艳梅”的微信,介绍给吴某并加为好友。

  2017年1月至3月,被告人赵某某通过该微信,虚构付房租、外出考察、还款、购买手机、服装、化妆品等事实,先后多次骗取吴某通过微信转账、红包、支付宝转账、手机银行转账支付的钱款14万多元。

  2017年2月至3月,被告人赵某某通过其另一个“孔子曰”的微信冒充女性与吴某交友,先后骗取吴某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支付的钱款1700元。

  2017年3月底,吴某发现被骗,被告人赵某某通过微信转账退回三万元,4月份又退回五千元。

  被告人赵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人代为赔偿十二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该案中,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虽然已经退赔,仍将面临有期徒刑处罚。

  检察官提醒:随着微信的广泛应用,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开始增多,尤其是微信中男子冒充女性与男子交友恋爱,以红包、转账方式诈骗钱款的案件多有发生。对此,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微信交友恋爱中,尽量核实其本人,慎重转账汇款,以免落入诈骗的陷阱。(王丽华)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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