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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受欢迎 海陵检察紧贴职能精准服务发展大局纪实
2018-01-26 09:1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检察职能创新思路和举措,在全区征收(搬迁)项目现场全面推行检察官驻场工作制度,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6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先后选派检察官入驻京泰路南延、斜桥周边地块征收项目现场等80多个市属、区属重点项目,有效保障了总投资额达数百亿元的征收搬迁项目的规范、快速推进。

  警示教育与项目开工同步进行

  “征收搬迁领域是职务犯罪高发地带,我们立案查办的相关人员,跟在座的同志可能认识甚至曾经共过事,除了扼腕叹息,我们更需要引起重视,不能以为职务犯罪离我们很远……”2017年6月18日,海陵区济川路东延征收搬迁工作正式启动,同日,驻场检察官组织该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016年初,海陵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在征收(搬迁)项目中推行检察官驻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所有征收搬迁项目正式进场实施前,驻场检察官需组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所有参与项目实施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

  “项目实施前先接受警示教育,明纪律、清头脑、划红线,警示震慑效应非常明显。”该区济川路东延征收搬迁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官定期不定期驻场开展工作,即便不是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也是一种无声的提醒和监督,我们内心非常欢迎检察官常来项目现场。

  除了上好警示教育课,该院还组织人员赴征收搬迁现场发放宣传资料、陈列教育展板、定期约谈调查、召开案例剖析会,形式多样地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形式多样化、活动常态化,预防效果才能实效化。”该院副检察长朱亚峰说。检察官驻场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60余次,预防调查、类案分析立项4件,形成专题报告2份,推动形成制度1件。

  调查答复及时跟进

  “你们能够重视我举报的问题,调查很细致,答复很及时,我表示满意。”2017年7月6日,在海陵工业园区派驻检察室,举报人郑某在答复笔录上认真地签上了姓名、捺下了手印。

  原来,该区凤凰路东延征收搬迁项目实施中,一名村委会主任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同时该主任又是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房屋补偿面积公示阶段,村民们认为公示拟补偿的面积大于房屋实际面积。

  接到举报信后,驻该项目现场的检察官随即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并多次赴规划部门调取航拍图核实房屋真实面积,最终认定公示面积与实际面积一致,并无差错。驻场检察官将相关情况通报指挥部,并及时约见举报人当面进行答复。

  该院要求,对每一起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全面调查、当面答复,有问题及时监督纠正,没有问题同样要及时答复澄清。“查实、处理、答复好每一起举报,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提高征收行为的公信力,从而推动征收搬迁规范进行,起到了积极的正面作用。”预防科科长说。

  2017年,驻场检察官共接到举报11件,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监督纠正超面积补偿等问题3个,答复实名举报9人,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全面履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征收搬迁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实施的行政机关也较多,驻场检察官也就相应具有广泛的信息渠道。如何充分利用起这一优势?为此,海陵区检察院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驻场检察官例会,通报相关情况,从中寻找案件线索。

  2016年6月初,该院驻钢厂周边地块征收搬迁现场检察官在现场协调会上了解到:地处该征收范围内的某浴室要求补偿1200万元,而评估补偿价仅为200万元。经进一步了解后得知造成如此悬殊的原因是:该浴室实际系租赁土地用于个体经营,但却持有其理应无法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中是不是有问题?驻场检察官随即将相关情况告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民行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原来是浴室负责人隐瞒了租赁土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的事实,导致国土部门错误发放土地使用证。随后,该院向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注销原土地使用证登记并吊销土地权属证书。2016年8月9日,国土部门依法撤销该宗集体土地的登记行为,收回相关土地使用证,成功避免了近千万国有资产的流失。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监督的做法,得到了海陵区委主要负责人的肯定。

  “服务发展大局就是要落实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紧贴检察职能,在依法履职中服务好地方发展大局。”检察长申玉军说。

  □本报通讯员 倪金鼎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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