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连云区检察院在24小时内快速办理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迎来了在此项工作的新年开门红。
犯罪嫌疑人崔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17年12月6日经连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批捕后部分证据发生变化,侦监部门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执检部门,执检部门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启动对犯罪嫌疑人崔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对此,连云区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崔某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崔某犯罪数额较小,部分证据发生变化,且系本地人,采取取保候审可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无继续羁押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崔某变更强制措施。当天,公安机关采纳该建议。
目前,押人员崔某现已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已将相关文书送达连云区检察院。(王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