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高。
2018年1月18日19时12分许,犯罪嫌疑人李高驾驶车一辆柯斯达牌大型客车,在江苏省某机关内部南侧道路由东向西倒车时,因疏忽大意,将散步至此的被害人撞到,未及时发现,对倒地的被害人碾压,造成其胸腹部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高。
2018年1月18日19时12分许,犯罪嫌疑人李高驾驶车一辆柯斯达牌大型客车,在江苏省某机关内部南侧道路由东向西倒车时,因疏忽大意,将散步至此的被害人撞到,未及时发现,对倒地的被害人碾压,造成其胸腹部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