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检察大事记(2013.3-2018.2)
编者按为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展示五年来检察工作成绩,本报编辑部以新闻的视角,从本报报道中梳理了五年检察大事记(2013年3月-2018年2月),集中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检察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变革。
2013年大事记
2013年3月21日
最高检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此次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目标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案件,努力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
2013年4月26日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进一步明确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13年5月2日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共计22条,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
2013年5月8日
最高检定于2013年5月中旬对10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交叉督察活动。本次督察活动是十八大后最高检党组研究部署开展的第一次检务督察活动。
2013年5月22日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下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中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附条件逮捕的适用标准和程序。
2013年5月29日
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执法理念、体制机制、素质能力等入手,有针对性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每一起执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6月3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这类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
2013年6月3日
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最高检等12个部门联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执法行动。这是历年来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
2013年6月21日
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召开。
2013年7月11日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法学专家学者对最高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3年7月25日
最高检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专题研讨会。此次会议是最高检党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2013年8月23日
最高检举行“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3年9月12日
最高检举行第三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经过严格评审,最高检决定授予朱小芹等80名同志第三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2013年10月15日
最高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解决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2013年10月17日
最高检举办第十三批巡视组成员集中培训会,启动2013年对省级检察院第二次巡视。
2013年10月22日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1月8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最高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方案》。
2013年11月19日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为检察机关全面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强化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提供明确具体的规范。
2013年11月23日
当地时间11月23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七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巴拿马首都巴拿马城召开。
2013年12月13日
最高检向各级检察机关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把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和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立足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3年12月23日
最高检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曹建明检察长主持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
2013年12月26日
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印发实施。
2014年大事记
2014年1月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2013年,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希望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2014年2月20日
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2014年2月22日
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2014年2月27日
最高检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2014年3月20日
最高检决定从2014年3月20日起到12月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2014年3月26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战略工程,作为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精神力量,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思想理论根基。
2014年3月27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追逃追赃工作放到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2014年4月3日
最高检决定,从2014年4月至12月,在全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打击涉及铁路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专项活动。
2014年4月10日
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练兵活动中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训练组织、优化训练方式、完善训练制度,推动司法警察训练工作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发展。
2014年4月10日
最高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2014年4月15日
最高检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及搜狐新闻客户端。最高检官方微博还同时入驻人民微博、新华微博。至此,最高检“两微一端”全线开通。
2014年4月15日
最高检印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对最高检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2014年4月23日
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座谈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2014年6月25日
最高检召开中央新闻媒体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4年7月10日
最高检新闻办公室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最高检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作用,及时公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进展情况。
2014年7月16日
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严肃办案纪律,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检察机关形象。
2014年8月20日
最高检党组会议决定,从2014年8月底起,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
2014年9月5日
《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确定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地区的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
2014年9月26日
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2014年10月17日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
2014年10月24日
最高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会议要求,最高检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全面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
2014年10月27日
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首次明确了举报人享有的具体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查询结果、申诉复议、请求保护、获得奖励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14年10月29日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继2006年10月审议最高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最高检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
2014年11月15日
最高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
2014年11月18日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十七条,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1月20日
最高检印发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这是《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实施16年来首次修改,对于依法按程序处理刑事申诉案件,强化对申诉权的保障,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12月4日
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早上9时许,最高人民检察院180多名新任和新晋升人民检察官,面对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
2014年12月5日
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等三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办法,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2014年12月18日
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2015年大事记
2015年1月6日
最高检与最高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加大惩治欠薪犯罪力度。
2015年1月8日
最高检与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
2015年1月9日
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5年1月1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最高检党组汇报工作。
2015年1月21日
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015年1月2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出台。
2015年2月9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5年2月12日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下发《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2015年2月15日
最高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就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提出六大重点任务、42项具体任务。
2015年2月28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加强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强化检务公开保障,提升检务公开效果。
2015年3月4日
最高检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
2015年3月7日
最高检印发实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对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机制作出全面调整和完善。
2015年3月10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最高检、司法部将该《方案》印发实施。
2015年3月31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5年4月2日
最高检召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逐级遴选改革意见》等检察改革文件。
2015年4月17日
最高检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汇报会,听取各督导检查组汇报赴各地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研究转段工作具体措施。
2015年4月22日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安排。
2015年4月22日
最高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开展专题教育初步方案。
2015年5月4日
最高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5年5月27日
最高检下发《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将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对象,从以前的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扩大范围到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检察机关办理所有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实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象范围的全覆盖。
2015年5月31日
最高检制定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六个方面作出详细部署。
2015年6月23日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以保障和规范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2015年6月26日
最高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2015年6月27日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2015年7月2日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对试点案件的范围、诉讼参加人、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和诉讼请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2015年7月3日
最高检召开“互联网+检察工作”座谈会。
2015年7月3日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加强出庭公诉作为公诉工作的龙头,围绕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庭前准备工作,强化当庭指控证实犯罪,全面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
2015年7月20日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对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的原则、方式、内容、责任等进行明确规范。
2015年7月20日
最高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2015年8月4日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下发《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旨在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2015年8月6日
最高检制定并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2015年8月11日
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
2015年8月18日
最高检党组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题学习交流,并传达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
2015年8月28日
当地时间8月27日,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都阿斯塔纳,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举行。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打击毒品犯罪专题发言。
2015年8月31日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2015年9月16日
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
2015年9月25日
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15年9月28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2015年10月15日
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部署会在京召开。
2015年10月30日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2015年11月2日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1月5日
最高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新形势下检察援疆工作的措施》。
2015年11月10日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中东欧—中亚国家第七次地区会议在俄罗斯索契开幕。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应邀出席会议,并作《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携手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的专题发言。
2015年11月17日
最高检机关第七次党代会闭幕。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2015年11月19日
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2015年11月25日
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议上表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使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检察机关交流合作更为紧密更为迫切。
2015年11月30日
最高检党组制定并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
2015年12月2日
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
2015年12月3日
最高检、中国残联发布《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就涉及残疾人案件办理的有关程序作了细化规定,明确了检察院办理涉及残疾人案件的原则和要求。
2015年12月7日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2015年12月15日
最高检与最高法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12月16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严格规范司法活动,严守“十项禁令”规定。
2015年12月17日
最高检制定并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
2015年12月28日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负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
2015年12月30日
最高检、最高法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6年大事记
2016年1月5日
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共同在全国工商联机关召开座谈会,就检察机关如何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听取非公经济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2016年1月6日
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调查核实、举证责任、诉前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细化与规范。
2016年1月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最高检党组工作汇报。
2016年1月18日
最高检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例指导工作。
2016年1月23日
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2016年1月28日
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6年2月23日
最高检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2016年3月2日
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6年4月14日
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6年4月18日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
2016年4月20日
最高检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2016年4月21日
最高检机关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解决问题、推进措施、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对最高检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部署。
2016年5月11日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曹建明出席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九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并致辞。
2016年5月24日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针对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审判、执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情形,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依职权进行监督,减少“监督死角”。
2016年6月2日
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在上海举行。
2016年6月22日
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检察机关发现正常人“被精神病”或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假精神病”,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2016年6月24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积极发挥惩防职务犯罪职能服务和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多元使命,积极预防和查处影响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6年7月13日
最高检会同司法部联合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7月14日
最高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从五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司法保障提出具体意见。
2016年7月20日
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开幕。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要求,明确“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和总体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
2016年8月3日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下发《关于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6年8月4日
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最高检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2016年8月30日
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的七类具体情形。
2016年9月1日
最高检发布《“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强化检务保障、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等9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作出规划。
2016年9月20日
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2016年9月23日
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2016年10月10日
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
2016年10月17日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整治、突出地区督导会。
2016年10月17日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
2016年10月21日
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努力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6年11月5日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
2016年11月9日
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与会各国总检察长共同签署《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
2016年11月11日
最高检与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2016年11月17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
2016年11月30日
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和2016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开幕。
2016年12月14日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改进文风、加强经费和车辆使用管理、改进司法作风、严肃廉洁从检纪律以及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检察机关落实八项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2016年12月19日
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检察院对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2016年12月20日
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16年12月21日
最高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2016年12月26日
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2017年大事记
2017年1月5日
最高检公布全国四级检察院4473名新闻发言人名单。
2017年1月9日
最高检发布《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国检察机关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并就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1月10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最高检党组工作汇报。
2017年1月14日
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全国各级检察院要强化忧患意识,服务保障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检察机关特殊作用,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7年1月19日
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
2017年2月5日
最高检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办法》强调,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2017年2月9日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的检察意见》。该书面检察意见从六个方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聂树斌无罪。此意见得到了最高法的采纳。
2017年2月14日
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京举行。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7年2月20日
中央第七巡视组向最高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曹建明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2017年3月11日
“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大厅”投入试运行,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向最高检反映问题。
2017年3月15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充分肯定最高检过去一年的工作,最高检工作报告以2606票赞成获得通过,赞成率比去年上升2.29个百分点,达到91.83%,赞成票和赞成率再创历史新高,反对票为历史最低。
2017年3月28日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首播。该剧由最高检影视中心发起,与江苏省委宣传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等单位共同出品,最高检政治部、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湖南卫视等单位联合摄制。
2017年3月29日
最高检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全面铺开。
2017年3月31日
纪念刘复之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座谈会,并在会前会见了刘复之同志亲属。
2017年3月31日
根据最高检部署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再次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这是自2014年以来,检察机关第三次集中力量,采取专项立案监督的形式,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2017年5月2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2017年5月9日
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解释》,“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2017年6月12日
经中央批准,最高检机关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会议强调,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中央改革要求,坚持标准、从严把握,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最高检落地落实。
2017年6月27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6月28日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对最高检机关的司法办案和业务运行方式作出新的顶层设计。
2017年6月29日
最高检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京成立。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成立会议,代表最高检向全体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陈冀平当选遴选委员会主任,邱学强、景汉朝当选遴选委员会副主任。
2017年7月3日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2017年版)》。
2017年7月6日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上海举行。
2017年7月17日
最高检举行首批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活动。
2017年7月18日
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部署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2017年7月23日
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7月25日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
2017年7月30日
最高检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
2017年8月14日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8月22日
最高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28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幕,首次提请审议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紧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成果,对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体制、机构设置和办案组织等作出修改完善。
2017年8月28日
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
2017年9月1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检察官法中涉及这一内容的两个条款作出修改。
2017年9月
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11日上午在北京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
习近平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本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以“为公益服务的检察”为主题,围绕建设平安、公正、和谐的法治社会,深入探讨检察官保护公益问题,对推动各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在发挥检察官公益保护作用、推进法治建设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愿积极借鉴世界有关法治文明成果。希望各国检察官以本届会议为契机,分享保护公益、推动法治建设的经验,深化司法合作交流,共同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2017年9月11日
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主题是“为公益服务的检察——变化社会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017年9月28日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司法办案组织设置及运行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司法业绩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0月26日
最高检分别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和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
2017年11月1日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1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
2017年11月3日
最高检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2017年11月9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017年11月29日
第十五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
2017年12月1日
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2017年12月12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
2017年12月19日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修订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2017年1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作修改情况的说明。
2017年12月26日
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2017年12月27日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决定从1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监督活动。
2017年12月28日
最高检决定从2018年1月起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2018年大事记
2018年1月2日
最高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工作意见》。
2018年1月3日
最高检正式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勾勒了未来智慧检务建设的宏伟蓝图。
2018年1月8日
最高检、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这是首部最高检与中央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制度联合下发的文件。
2018年1月1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最高检党组工作汇报。
2018年1月24日
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牢记新使命,奋力开拓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良好环境。
2018年1月31日
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
2018年2月2日
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2018年2月23日
最高检召开全院干部大会,欢送反贪污贿赂总局转隶同志。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代表院党组向各地检察机关已经转隶的同志和最高检反贪总局全体同志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勉励同志们坚决拥护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在新的岗位上书写新的人生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