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判处实刑未交付罪犯清理工作进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期,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执检部门积极协调谋划,全程跟踪监督,顺利将一名审前未羁押病犯交付监狱执行。
孙某,女,47岁,2016年3月1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孙某因患小脑萎缩、肢体二级残疾等疾病,判决前未予羁押,判决后难于收监。
执检部门掌握情况后,迅速启动交付执行检察工作机制:一是多方开展协调,优化收监方案。第一时间将孙某列为重点清理对象,通过召开联席会、讨论会等方式,积极与公安、法院进行沟通商议,分析研判抓捕、投送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处置应对措施,详细制定投送路线、投送车辆、押解人员、医疗保障等行动方案。二是持续跟进监督,做好交付准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详细掌握孙某目前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和判决信息,督促公安机关做好人员抓获后的安全监管,并及时开展身体检查,完善病历资料;建议法院对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材料进行细致审查,确保交付材料完备无误。三是强化现场检察,确保交接有序。3月1日上午,根据既定方案,执检部门派员与公安民警共同随车押解,并对现场投送手续办理、人员钱款移交等进行了全程检察,11时许,罪犯孙某经入监体检后被顺利投送至常州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