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向一起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家属发放了救助金20000元。从被害人家属提起救助申请到救助金发放总共用时仅15天。救助金的及时发放解决了被害人家庭燃眉之急,被救助人家属向检察工作人员主动积极高效的救助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2018年1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酒后驾车撞到被害人侯某某受伤,车辆损坏。事发后,李某某驾车逃逸,并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害人侯某某伤情达到重伤级别。
六合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侦查监督科反映的救助线索后,主动与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并立即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了解,被害人侯某某在事故中严重受伤,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尚未清醒,有可能成为植物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家庭条件一般,肇事后曾逃逸,垫付被害人6万元医疗费之后再无力继续赔偿。侯某某家庭经济条件也一般,靠打工勉强供两个子女上完大学,两个孩子大学毕业不久,家中无积蓄。因此次车祸严重受伤,至今仍昏迷不醒,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为此,该院进一步加快了救助审批程序,第一时间为被救助人申请到20000元的救助金。被救助人家属连声感谢检察机关对他们关怀和及时救助,并激动的说:“没想到能在春节前收到你们检察院的救助金,我父亲要是清醒了,一定亲自前来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