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面,万物重生。检察机关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就是希望你一定要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改过自新……”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和帮教志愿者、区政协委员王女士一起来到该院“彩虹少年”活动中心,向晓杰(化名)和他的家人宣布检察机关对其涉嫌寻衅滋事罪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
现年17岁的晓杰出生于淮阴区某乡镇的一个农村家庭,父亲因患脑梗,常年体弱多病、脾气暴躁;母亲是个文盲,靠做环卫工辛苦维持全家人的生活起居,早出晚归,生活十分困难。特殊的家庭环境,从小造就了晓杰沉默寡言、行事爱冲动的性格。初二时便辍学在家,整天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年纪轻轻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滋事。
2017年6月一天的晚上,喝了七八瓶啤酒的晓杰,骑上燃油助力车去看望女朋友。在快到女朋友家附近的路边时,晓杰远远看到路边除了女朋友,还有两个男孩子。此时,晓杰以为这两人是在纠缠自己的女朋友,本就做事爱冲动的他,借着酒劲,不问缘由,主动挑衅、用车上携带的甩棍将两个无辜男孩砸倒在地、鲜血直流,后被120救护车送至医院。经鉴定,两个男孩损伤程度皆属于轻微伤。
案发后,晓杰的母亲主动领着晓杰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亲友四处借钱赔偿受害人,征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2018年1月11日,公安机关于以晓杰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淮阴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经详细调阅卷宗资料,并通过深入了解晓杰的成长环境、受教育情况和犯罪原因,感到晓杰作为一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主要原因在于父亲常年患病、母亲每天忙于生计,疏于对晓杰的管教,加之平时晓杰交友不慎造成的。案发后,晓杰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在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借钱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有明显悔罪表现,应该给予他更多的关怀,用心、用情、用爱引导他走上正确的道路。
为妥善抚慰受害人,检察官在了解到受害人同晓杰一样,都是出生在农村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后,积极申请为受害人提供4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区政协委员、帮教志愿者王女士得知晓杰的情况后,主动联系检察机关,表示愿意协助检察官共同做好晓杰的帮教转化工作。为便于和晓杰经常沟通,及时了解交友活动情况,王女士还主动加了晓杰的朋友圈。
2018年农历春节前夕,淮阴区检察院对晓杰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新一年,我一定要与过去那些‘朋友’彻底断开,重新开始!”教育谈话的最后,新年后已经开始跟着舅舅学习装修技术的晓杰,向检察官们郑重承诺。(通讯员 郑 冰 张传杰 记者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