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驻法院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仪式上,检法两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检察官办公室职能定位等问题达成共识。
《意见》规定法院通过建立专线联网或授权端口等方式,与驻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驻法院检察官可登录法院相关系统,浏览案件的受理、立案、裁判等办案情况,对法院执行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双方还就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案件办理、信息反馈等事项进行座谈交流。丹阳市检察院方红卫检察长表示,驻法院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是法检两院共同建立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延伸了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触角,实现了“便民服务”与“诉讼监督”的无缝对接。(杨磊 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