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中的3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2016年12月,该院在工作中发现,南通市某公司有13起劳务合同纠纷均是在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调解结案,且案件正好发生在该公司被宣告破产前。
经调查,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被当地法院宣告破产,为使公司欠李某的工程款能在执行中优先分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伪造了并非本公司职工的钱某等11名工人的工资欠条,并由李某授意这11名工人持伪造的工资欠条向法院起诉。之后法院发出了11份民事调解书。同时,为使赵某和顾某的款项能够优先受偿,张某又以相同方式伪造了2份工资欠条,而赵某、顾某提起诉讼后,也均被法院调解结案。
今年3月12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李某和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和九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及一年,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其他涉案当事人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介绍,该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努力拓宽案源。定期与公安、司法、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同时深入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探讨和摸排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环节,挖掘案件线索。加强民行部门与刑事检察、控申等部门的联系,坚持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
同时,加强调查核查,及时固定当事人虚假陈述的证据。该院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审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全面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诉讼过程的陈述,针对当事人陈述的疑点,逐个开展调查,依靠科技手段找准突破点。
该院还着重加强对干警的专业培训,通过“员额检察官带头讲、分管领导逐个评、一般干警全参与”的方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小课堂”学习培训。员额检察官结合办案实践确定研讨案例,其他干警围绕案件进行研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能。
2015年以来,通州区检察院共监督虚假民事诉讼案件16件,涉案标的达412.37万元。
(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曹玉 冯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