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有没有问题,你尽管对我们讲。”
“公安民警在讯问过程中,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那就好。如果有,希望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同时,你要配合公安机关如实讲清自己所有的问题。”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走进公安机关的讯问室,向梅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当面了解公安机关讯问合法性的情况。
梅某等3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重大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于2017年12月底被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于案情重大、复杂,3名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已达到10余次。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海陵区检察院决定对这起案件的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
根据检察官的要求,公安民警很快调出了讯问时的录像。核查过程中,检察官随机抽检了公安机关在6个时间段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又分别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重点了解公安机关是否存在讯问程序违法、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取证情况。经核查,公安机关此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活动均严格依法进行。
据海陵区检察院检察长申玉军介绍,今年起,该院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作为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核查案件2件5人,均未发现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情形。(通讯员倪金鼎 陈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