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墙砌起来,这下满天灰尘没了,骑电动车接孙子放学我心宽多了。好事,大好事啊!”4月11日下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后塘村的王奶奶对回访的检察官跷起大拇指。而在3个月前,王奶奶遇到海陵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检察官时,还一肚子的怨言。
今年1月中旬,检察官在走访后塘村时,被一群大爷大妈围住了。“每天多少车子从小道上呼来呼去的,把这好好的路都压坏了。我们是好天吃灰、雨天吃泥,骑电动车都是提心吊胆的。”69岁的王奶奶一把拉住检察官的袖子不肯松手,“你这穿制服的肯定是干部,要帮我们管一管啊,不管,你就是吃闲饭的。”
检察官耐心询问后,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328国道泰州收费站地处后塘村,江苏某商贸公司位于收费站附近,为了逃避过路费,有人就在该公司的院墙上开了一个大口子,从后塘村连接328国道的村道绕行,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虽然有村民多次向收费站举报,但收费站认为院墙属于商贸公司私人所有,他们无权要求其封闭院墙。
“逃避过路费,就是国有资产在流失。同时存在这么大的安全隐患,群众极其不满。”该院检察长申玉军得知情况后,决定将线索交由民行部门开展调查。
检察官实地调查发现,328国道泰州(泰西)收费站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全部存入国家财政专户。群众所反映的该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该收费站收费道口南侧,厂区横跨收费站东西两侧。2017年8月中旬,该商贸公司擅自将厂区东边院墙推倒,与院墙外南北走向的乡道连接,形成了90度的出口,且距离东西走向的328国道仅有20余米,形成多个交叉路口。而该公司大门整天处于无人看管状态,每天约有800余辆社会车辆从该公司借道绕过328国道泰州收费站,逃避缴纳车辆通行费,同时给村民带来严重出行安全隐患。
今年2月2日,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根据《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328国道泰州收费站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采取处置措施,防止国有财产继续流失。收费站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采取措施,3月16日,一方面在此地设置醒目标志,提示来往社会车辆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不得逃避缴费义务;另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商贸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4月8日,该商贸公司自行将东边院墙的豁口封闭,社会车辆再也无法借道绕行,乡村小道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安宁。(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倪金鼎 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