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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治水”未能管住污染 盱眙检察监督推动形成治污合力
2018-04-23 10:09:00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检察官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共同到实地调查生态环境污染状况。

  ■代表建议 养殖场违法排放污染严重

 

  全国人大代表 江苏省盱眙县石马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叶红

  盱眙县,又称都梁,位于淮河下游,洪泽湖南岸,江淮平原中东部,有低山、丘岗、平原、河湖圩区等多种地貌,自然文化旅游资源众多。我在深入盱眙各乡村实地考察时,发现在盱眙县林山农场和林山水库附近,有一些与绿色农业“格格不入”的养殖企业,其经营的养猪场存在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已造成附近土壤和水体污染,附近的林山水库也遭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

  周边老百姓正常的生产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并引起了民愤,举报反映持续增多,政府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和处罚力度。但养殖业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各职能部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再加上排污利益的巨大经济诱惑,养殖场往往会在“夜深人静”时铤而走险,以至于养殖场违法排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有效根治。

  今年全国两会之前,盱眙县检察院检察长潘建文向我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我向他反映了这个问题。

  ■检察机关回应 发出检察建议,跟踪督促联合执法

  2018年1月,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在走访人大代表时,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向该院反映,位于盱眙县旧铺镇种蓄场北山组的盱眙金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存在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问题。

  对此,盱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行、技术等部门干警携带无人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多次深入盱眙金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一线调查取证,并实地走访附近群众了解相关情况,发现该养猪场存在大量外排养殖废水,造成附近土壤和水体污染问题。盱眙县检察院牵头召集和组织县环保局、农委等有关部门,对该养猪场进行现场环境执法检查,通过县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取证分析,发现该养猪场产生的猪粪便未进行干湿分离,产生的猪粪冲刷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坑塘内,并且坑塘和风干池存在外排口,对养猪场附近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防疫用药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随意堆放路边,并有焚烧痕迹,易发生动物疫病灾情。

  在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盱眙县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当场督促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养猪场依法进行环境监测,评估环境污染程度。经检察长同意,立即启动法律监督程序,民行部门先后向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农委、动监所等部门发出调查函,调取了该养猪场相关环保手续、日常监管等资料。经案情研判后,先后向县环保局、县农委等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畜禽养殖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各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对策,形成了统一行动、协调互动机制,对制止和打击盱眙金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达成共识,并做好该养猪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线索移交工作。

  联合执法工作中,盱眙县检察院牵头各部门推动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控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进行突击检查,对不具有环保手续的畜禽企业或养殖户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对存在环境污染、动物防疫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督促其整改,责令其限期治理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并在有关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据了解,盱眙县检察院已依法向县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农委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其中,民行部门督促县林业部门依法向两起滥伐林木案件的四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补种1900棵国槐,促进受损环境修复。目前1900棵国槐已经在天泉湖镇落地生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通讯员刘艳光 孙代军)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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