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人在废弃面粉厂内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销售“毒胶囊”3亿余粒,为逃避处罚还销毁销售单据,却被取保候审,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并追捕2人……这是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发布的食药领域立案监督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典型案例涉及食用农产品、药品、保健食品、水产品等多个民生领域。
2017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借助“两法衔接”平台、“检务社区”、网络媒体等,深入基层群众、食品药品重点企业、市场、行政执法单位走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监督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15件47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件41人。
为精准有效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江苏省各级检察机关还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监督力度。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假药、毒馒头、假美容针等大小专项行动13个;扬州、镇江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保护地方小吃、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活动;泰州、徐州等地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强化检察监督,办案是硬道理。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起诉、公益诉讼专业化办理、一体化办理机制,不断优化办案效果。今年4月,南通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和公益诉讼请求,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售卖“铝包子”的史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判令史某在当地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万元。(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管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