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好逸恶劳,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伙同他人多次盗窃电缆。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现年42岁的刘某曾多次因盗窃电缆被判刑,是盗窃电缆的惯犯。刑满释放后,刘某整日游手好闲,不愿工作。2017年7月,刘某无意中发现无锡市某广场综合体内有大量的空置房间,根据他以往盗窃经验,这种闲置商业综合体内可能会有电缆,而且该广场出入口较多,目前人去楼空,是绝佳盗窃地点。刘某将想法告知杨某,两人立即购买断线钳、美工刀等作案工具。2017年7月至11月,二人三次潜入该广场,盗窃电缆合计176.3米。此外,刘某还两次单独作案,盗窃电缆19米。2017年11月17日,刘某在实施盗窃时被保安人员当场抓获。
经查,刘某伙同杨某盗窃电缆价值合计16254元,刘某单独盗窃电缆价值合计2034元。
(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