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首批的2万元救助金,剩余的8万元将直接打在你的银行账户……”4月23日,因一起纠纷,被前女婿砍成重伤,躺在医院半月的陈道华颤颤巍巍地从洪泽检察院控申科干警王维手中接过了救助金,成为该区“司法联合救助工程”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在全国统一开展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我们的司法联合救助工程不仅是响应上级要求,更是落实检察机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体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一种回应与态度……”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说。
2016年以来,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在总结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经验基础上,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主动加强与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联系,全面收集辖区困难群众、残障人员、低保家庭基本数据信息,建立了该市首个覆盖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数据库;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联合救助工程”列入该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出台全省首个以地方文件形式下发的《司法联合救助实施办法》,有效整合公、检、法和地方救助资金,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变被动救济为主动救助,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满足不同对象实际需求,该院成立“检爱大救助”基金,强化主动救助意识,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积极扩大救助范围和规模,尝试对一些因生产、生活亟须,一时糊涂实施犯罪的初偶犯、轻微刑事犯(主要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提供必要司法救济和帮助。改变现金救济的单一援助方式,深化与信访、民政、妇联等联系,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教育基金、农村五保等形式,推动救助方式多元化,统筹建立“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辅助”为一体的“司法联合救助”。2015年以来,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40人,对2名因罹患癌症亟须治疗、骗取医疗保险特殊被告人及3名特殊被执行人提供了必要帮助。
实行首办负责制,全面提升救助受理效率。注重整合内部资源,有效构建控申牵头,侦监、公诉、未检、民行、监所、派驻检察室“1+6”联动模式,完善“告知、申请、提交、审查、审批、发放”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大力推行“一告知”“二受理”“三审核”“四复核”“五回访”工作法,细化启动救助、实施救助、权利保障、救助反馈四个环节的审查与验核,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参与调查走访、列席救助必要性论证、引入强制审计制度等,定期对司法救助资金使用、验核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有效确保救助过程的公平、公正。(通讯员 马 强 记者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