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家住江苏省灌云县南岗乡马蹄村的聋哑残疾人蒋某某和其老父亲手捧“司法救助、温暖民心”的锦旗来到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蒋某某戴着市残联为其新配备的3.2万元助听器,非常高兴,比划着对该院党组成员董启波进行感谢:“感谢检察院对我全家的关心帮助,有了这副助听器,我打工就能挣到更多的钱了。”
2016年10月23日凌晨,被害人王某某(系蒋某某妻子)骑电动车回家时被撞身亡,犯罪嫌疑人逃逸。蒋某某系听力二级残疾聋哑人,留下只有三岁和七岁的一双女儿,平时一家靠被害人打工维持生计,为当地低收入户,蒋某某一家顿时陷入困境。犯罪嫌疑人肇事后两个多月未予赔偿。为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特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灌云县检察院及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蒋某某一家申请了6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协调有关部门减免了丧葬费用、为其家庭解决了低保待遇以及减免两个孩子的学杂费用,并为蒋某某介绍到县城福利企业工作,最终妥善化解了矛盾。
由于蒋某某听力残疾,每个月只能有1500余元的微薄工资,家庭经济仍入不敷出,为了能尽早让蒋某某一家脱贫,灌云县检察院根据与县民政、县教育局、残联等11个单位建立的联合司法救助机制,协调县残联为蒋某某免费配置了3.2万元的助听器。下一步,灌云县检察院将积极与民政部门及公益组织联系,努力为蒋某某提供薪酬更高的合适工作岗位,确保救助对象生活能“稳”,早日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