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扬州检察机关创新探索、大胆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江苏省江都区检察院严格监督、潜心监督,有效避免了一批虚假诉讼,切实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效果。”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孔令俊对该市检察院报送的《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运用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及时预防14件虚假诉讼案件》作出批示。
今年年初,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在审查一批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了14件在法院审判阶段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对此,该院立即向市院民行处汇报,得到支持后,江都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陈某等14人分别向江都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江苏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资报酬,请求金额共计273万余元。江都区法院对该14件案件予以立案。江都区检察院积极关注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在对该批案件了解中,发现原告14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欠员工工资表》存在不同员工所欠工资时间跨度、工资数额均相同、拖欠工资数额高等多处疑点,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此时,该14件案件的原被告已经在审判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即将出具调解书。江都区检察院一方面建议法院暂缓出具调解书,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发现多名“原告”在询问中言辞闪躲、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江都区检察院将陈某等14人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线索移交江都区公安分局。2018年2月,江都区法院对该批案件中王某案裁定驳回起诉、对其他13件案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涉事公司以妨害民事诉讼作出罚款5万元的司法制裁。3月14日,江都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陈某立案侦查。(通讯员刘宁记者卢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