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是你们帮我挽回了损失。”领到集资款的群众脸上笑开了花。近日,为确保涉案集资款发还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江苏省玄武区检察院对宁某等人(江苏诚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诚昱案”)部分集资款首次发还进行现场监督。
2014年底,宁某和刘某经商议后,决定成立江苏诚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推销黑枸杞、西部钙果等产品的名义,要求集资参与人购买公司产品,取得公司会员资格。“诚昱案”系涉众型非吸案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涉案金额多达1.87亿元,涉及投资人数2000余人,执行到位并发还金额高达7300余万元,发还比例为57.79%。
在发还工作前期,玄武区检察院协助区法院、公安等部门制定发还登记方案,保障发还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在发还工作现场,干警们向在场群众以案释法,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现场领到集资款的群众激动地表示:“司法机关能够及时处理案件,追回大部分资金,挽回我们的损失,并组织集中发还集资款,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温情。”(通讯员 韩立勇 郭 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