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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探索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三方联动机制 首发未成年社矫建议书
2018-05-29 09:2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建议社区矫正小组由熟悉李某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并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档案应当保密;帮助李某订立适合自己行为改变的目标,督促其完成……”5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与区法院少年庭法官来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一同将涉罪未成年人李某交付执行缓刑,同时发出全市首份未成年社区矫正实施方案建议书。

  2016年8月7日晚,未成年人李某受到他人召集,持刀参与了一场聚众斗殴,并造成一人轻微伤。2018年5月8日,李某被一审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了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会结合个案情况,开展一系列个性化帮教工作。但对被提起公诉,进而被判处缓刑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的工作介入相对较少。鉴于此,检察官在案件判决后,综合案件事实和李某的社会调查情况,为其量身打造了内容翔实、可操作性强的社区矫正实施方案建议书。

  在交付执行的过程中,该院检察官全程观摩了李某的入矫宣告仪式,告诫其应珍惜缓刑机会,真心接受矫正,积极回归社会。随后,检察官、法官与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举行三方座谈,探索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三方联动机制,共同促进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向着正规化、专业化、个性化方向创新发展,同时也为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试点积累有益经验。(通讯员 胡晓光 袁丽丽)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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