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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典型案事例
2018-05-30 14:2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典型案例之一

宽严有度 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一、基本案情

  淮安市某校魏某因琐事与吴某甲发生争执,后吴某甲纠集同学吴某乙、葛某等六人,魏某纠集同校学生蔡某、卞某等四人实施斗殴,造成一人轻微伤,围观群众较多,社会影响恶劣。淮安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该案过程中,通过走访涉案未成年人的亲属、所在学校和社区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社会交往、监护帮教条件等情况,结合各自在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各涉案人员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对有犯罪前科、积极参加的蔡某、葛某依法提起公诉,二人均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纠集他人,认罪悔罪、初次犯罪、帮教条件较好的在校生吴某甲、吴某乙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对情节轻微、作用较小的从犯张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发现刘某已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该市检察机关联合关工委、社区、学校,成立帮教小组,并与法定代理人共同制定帮教方案开展跟踪帮教工作。对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吴某甲、吴某乙,积极与学校联系,帮助他们复学,与其班主任签订跟踪帮教协议,并要求帮教人员对案件情况予以保密;对亲子关系紧张的张某及其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建议在外务工的父亲回淮,并联系人社局对张某开展就业培训,介绍其到爱心企业就业;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侦查机关撤回起诉的刘某,督促公安机关对其复学提供帮助。

  二、典型意义

  本案系多名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案件,涉案人员较多,其中多数参与者都是在校学生。淮安市检察机关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支持条件,坚持“宽容不纵容”,实行因人制宜,做出了宽严有度的处理。同时积极做好后续帮教工作,促使其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有效落实了“教育、感化、挽救”理念。

  

典型案例之二

多方位帮教 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一、基本案情

  2017年,南京市某职业学院学生因情感纠纷与外校学生、社会青年在校门口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达21名,在校学生17名,其中涉罪未成年人13名,1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该案系众多在校学生实施聚众斗殴,严重破坏校园、社会秩序,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2017年9月,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对涉案未成年人多方位开展帮教工作,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一是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提高帮教针对性。为了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情况,该市检察机关聘请专业司法社工指导开展社会调查,发现13名涉案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在校表现、家庭监护条件均较好,遂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1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并分别为他们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专业司法社工通过“放松体验”、“阳光沙盘”专项教育等项目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扭转错误认知。二是联合学校集体帮教,扩大帮教影响力。该市检察机关联合学校对涉案在校生集中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对学校管理提出建议和要求,并入校开展法治教育,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异地协作跨地区帮教,增强帮教实效性。协助4名非宁籍学生转学接受再教育,与4名未成年人户籍地检察机关及时取得联系,就异地帮教工作达成共识,有效破解了非宁籍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问题,实现了帮教效果的最大化。同时检察机关通过走访、协调学校,促使该案8名学生在原校或转校接受再教育,6名学生走上工作岗位。

  二、典型意义

  对未成年人结伙实施校园欺凌案件,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通过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根据每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监护条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全方位开展帮教工作,有力助推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典型案例之三

注重双向保护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一、基本案情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与未成年被害人秦某系徐州市某职业学院同学。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间,张某先后在该校宿舍、操场等场所语言恐吓或以棍棒敲击、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秦某,向其强拿硬要财物累计人民币1100元,严重影响被害人秦某身心健康及校园安全。徐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一方面通过走访被害人秦某的监护人、近亲属、老师,深入了解其身心受损情况,适时引入司法社工进行心理干预,唤醒自护、维权意识,逐步消除受害阴影,并帮其申请司法救助。另一方面通过细致审查张某的社会调查报告,针对父母教育方式不当的问题,开展法律和亲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溺爱的危害,促使他们主动加强监护和管教,并与其签订监管责任书。此外,检察机关还通过教育使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并向秦某真诚道歉,二人在检察机关组织下共同参加公益活动,逐步恢复和增进了同学友情。最终,综合张某认罪悔罪、秦某谅解等因素,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在考验期内,由承办人、学校教师组成帮教小组,跟进巩固帮教成果。同时,针对本起欺凌案件,安排专人到案发学校开展多次专题宣讲,并分别向教育部门和案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防控校园欺凌应急处置机制。

  二、典型意义

  徐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关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把工作着重点放在重塑受损关系、挽救校园友情上,并通过个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典型案例之四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公正处理涉案未成年人

  一、基本案情

  2015年4月,周某甲在江苏省某职业学院宿舍内,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互殴后,纠集周某乙、卢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对贾某某、张某等进行殴打。常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有力推动了公安机关对本案的侦查和移送审查起诉,并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两名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建议缓刑处理,得到法院采纳,四名闯入学校施暴的成年人也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得到了涉案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的肯定。一是履行监督职责,彰显司法力度。该市检察机关于2016年针对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的刑拘案件开展专项检查监督,一年多未处理的本案作为问题案件浮出水面。经该市检察机关引导侦查、补充证据,并提出对成年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分案处理的意见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有效消除了相关学生、家长和学校对本案久拖未决的疑问。针对侦查人员在同一时间分别以讯问人、询问人、记录人的不同身份对多名涉案人员开展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迅速调查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同时提出补侦要求,完善证据,确保案件质量。二是重视预防管理,拓宽司法宽度。该市检察机结合涉案在校生法治意识淡薄和学校存在管理漏洞等问题,向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并开展庭审进校园、校园欺凌专题法治教育等系列活动。三是跟踪帮教为重,延续司法温度。判决后,该市检察机定期以书信督促鼓励周某甲,使其安心学业,帮助另一名未成年人卢某某顺利找到工作。

  二、典型意义

  面对校园欺凌案件,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监督主责,有力打击犯罪、积极挽救预防,是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的关键。常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中,坚持监督和维权并重,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维护了校园环境安全。

  

典型案例之五

依法办理校园欺凌案 助推法治宣传全覆盖

  一、基本情况

  2016年5月,南通某中学附近发生一起初中生持刀伤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汤某某和被害人刘某某是同校已缀学学生。案发当日,汤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因同学间琐事引发口角及肢体冲突,遂用水果刀刺中刘某某腹部,致其腹主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南通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汤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南通市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依法办理校园欺凌案件,及时应对社会舆情。案件双方家长情绪异常激烈,社会反响强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建议公安机关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同时全面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制度,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事发学校加强制度建设。针对事发学校存在的法治教育缺乏、校园管理不严等问题,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并联合事发学校,制作专题法治教育片,组织4000余名师生观看,强化法治意识。3.以点带面建立“啄木鸟法治课堂”,推动法治教育全覆盖。为了预防辖区学校再发生类似案件,该院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啄木鸟法治课堂”,成立专门队伍,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互动式小课堂、短视频欣赏、模拟法庭、创作“平安自护歌谣”等方式,将防治校园欺凌法治教育课送入学校,受到师生普遍欢迎。

  二、典型意义

  南通市检察机关在准确认定定罪量刑情节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回应当事人与社会公众关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并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堵塞学校管理存在的漏洞,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手段以案释法,提高学生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

  

典型事例之六

依托“信息化+” 构建多方联动机制 预防校园欺凌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工作,2017年2月,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平台。该机制试行一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效信息208条,通过该机制及时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其中针对“三无”水晶泥、雇佣童工、学校保安管理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均得到回复。2017年5月,有群众向平台反映,其微信朋友圈有人转发江阴市某中学门口发生一段扇耳光的视频,被害人是在校学生,江阴市检察院遂第一时间将该信息转发给公安机关和教育局,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当事人,教育局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及时妥善处置了一起潜在网络舆情。一是完善校园欺凌线索发现机制。依托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青保协”)理事会平台,加强与教育局、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的对接,定期拷贝、及时反馈信息;完善市青保协的会员网络,发展青年观察员,及时搜集反馈校园欺凌的信息,并对有效信息进行奖励;构建“互联网+”平台,指定专人及时搜集本地区网络上转发的校园欺凌信息;推广青少年维权热线8631235,第一时间掌握校园欺凌线索。二是完善校园欺凌线索处置机制。开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平台,将校园欺凌作为信息搜集的重点。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对属于行政部门管辖的事项,及时转介至相关部门先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则进行立案监督。对校园欺凌被害人需要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服务的,则转介至市青保协,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典型意义

  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的形势,以“信息化+”为导向,有利于实现未检工作与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形成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工作格局。该院以打造检察监督信息化为契机,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平台,有效破解了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研判转介等程序衔接上断层的问题,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信息化,同时也推进校园欺凌治理的信息化,更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信息互联共享与有效衔接,对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体化与全覆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典型事例之七

实施“阳光护航”行动打造“零欺凌”校园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泗阳县“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高度关注,建议加强法治进校园工作。2017年2月,泗阳县检察院牵头联合教育局、县团委、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预防校园暴力、抵制校园欺凌为主题的“阳光护航”专项行动。一年多来,该院先后在全县60余所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制宣讲51次,全县共有4万余名中小学生及家长从中受益。一是精准宣讲重实效。组织以检察官为宣讲主体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律讲堂活动或法制巡展,建立法制教育常态机制。自编自演抵制校园欺凌舞台剧在“六一”儿童节、全县“万人帮企送万岗”等活动中演出,引发观看人员巨大共鸣,促进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二是形式多样增兴趣。在活动中,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一次“校园欺凌”问题专项调查,一次宣誓签名活动,一次“反校园欺凌”主题班会,一次主题演讲及征文比赛等“四个一”主题活动,引导在校学生了解、防范校园欺凌。组织在校学生代表观摩庭审、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以丰富的法治教育形式吸引未成年人关注,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开通“070(零欺凌)”热线,为家长、学生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咨询,接听来电23件,进行心理疏导27次。三是强化治理净环境。联合团县委、公安、文广新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着重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的监管力度。先后对30多家网吧、游戏厅进行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典型意义

  “阳光护航”专项行动有效整合了检察、教育、团委、公安等多部门资源,集中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其内容和形式丰富、有针对性,学生喜闻乐见,提高法治进校园实效,补齐学校法制教育短板,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特别是防范校园欺凌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活动开展以来,相关宣讲学校均实现校园欺凌案件零发生,全县未成年人犯罪数明显降低。该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报告获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

  

典型事例之八

“汤姐姐法治课堂”倾情护航阳光校园

  一、 基本情况

  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通过案件审查、走访调查,发现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严重缺乏,于2015年9月成立“汤姐姐法治课堂”。针对不同年级制作不同课件,设立“防欺凌”、“防性侵”独立的课堂单元,通过情景模拟、漫画图片、视频播放、互动教学等方式,向同学们传授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汤姐姐法治课堂”成立以来,已巡回宣讲50余场,实现全区21所中小学校和7个乡镇(街道)法治宣讲全覆盖。

  “汤姐姐法治课堂”注重创新普法形式,开拓普法平台,确保“防欺凌”普法宣传无死角。“每月一讲”持续发力。课堂将学校和社区作为普法宣传的主阵地,将“每月一讲”作为常规工作持续推进。2016年,组织了泰州市首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和 “防范校园欺凌——开学法治第一课”等专项活动,不断提升中小学生防欺凌自我保护能力。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汤姐姐法治课堂”团队联合区法院指导辖区内职业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比赛,用校园欺凌案例以案释法。2017年以来,组织模拟法庭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巡回开庭11场次,助力高港中等专业学校荣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3连冠。联合行动及时回应热点事件。2018年5月针对涉未成年人突发的热点事件,“汤姐姐法治课堂”及时启动“高港区校园欺凌及突发暴力事件应对”巡回宣讲,邀请公安民警教授应对暴力突发事件技能,多渠道、多角度传播校园欺凌防护知识, 2000余名学生从中受益。

  二、典型意义

  “汤姐姐法治课堂”从社会化预防的角度出发,采取多种途径全面开展校园欺凌的预防工作,在打造阳光校园环境、预防校园违法犯罪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助推高港区连续14年保持在校生“零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续8年下降,高港区荣获“安全教育实验区全国示范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2017年,“汤姐姐法治课堂”荣获“泰州市政法工作创新奖一等奖。”

作者:  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