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网店生意难做,遂以“招聘打字员、淘宝刷单,工资200至500元”等名义,长期在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转而以收取会员费、“马甲”费、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大肆进行诈骗,金额高达3600余万元。日前,经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终于宣判,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该案的23名被告人判了刑。
家住湖北省大悟县、现年30岁的李宏贵,之前曾在淘宝经营网店,但是随着淘宝开始打击刷单且改变相关规则,生意便越来越难做。“网店难做,不如招工诈骗来钱快”,于是,2016年5月,李宏贵和家住陕西富平的刘某等人组建了一个名叫“淘商团”的团队,开始从事网络诈骗活动。这个团队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中,有的负责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上发布虚假招聘兼职广告;有的通过QQ、微信等告诉求职者去YY频道里跟客服联系;有的以各种名义让求职者交纳岗前培训、保证金等费用;还有的负责汇总每天的入账情况,并根据约定的分配方式返还给团队成员。
就这样,经过几个月的运行,“淘商团”的规模越来越大,最多的时候一天进账约40万元。但是频繁的资金转账曾导致李宏贵的银行卡被银行连续冻结了两次,加上有下线被捕,做贼心虚的他害怕事情败露,决定收手不干了。而恰好此时,李宏贵的同乡张小强因羡慕其招工诈骗来钱快,于是就以40万元的转让费接手了这个团队,并且将其改名为“创业团”,继续进行网络招聘诈骗活动。
2016年10月,家住江苏海门的被害人赵女士来到海门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家里上网找工作时,被不法分子以招工为名,通过缴纳“马甲”费、培训费、岗位押金等为由,骗走了2150元。与此同时,湖北、山西、四川等地公安机关也纷纷接到了群众对于这类案件的举报。
经过缜密初查,警方发现这是一起特大系列诈骗案,遂迅速成立了专案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研判等大量工作,于2017年3月将包括该团伙核心成员在内的2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2017年11月24日,海门市检察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宏贵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小强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21名从犯根据犯罪情节,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通讯员徐德高 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