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手下工人买水喝,又不想自己掏钱,工头竟然盗窃工地废弃钢筋。近日,经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6月17日,不经常来工地的“工头”周某在替手下工人顶工的时候,看见废料地里面有大量钢筋,恰逢手下工人需要买水喝,不想自己掏钱的周某竟产生了偷盗工地钢筋转卖获利的念头。当天,周某趁中午工地人员休息之际,窃取700余公斤钢筋,装进自己的车里运到废品收购站,以每斤0.5元的价格进行售卖。此后,尝到甜头的周某一发不可收拾,用同样的手法又作案2起,先后共窃得2385公斤钢筋。
2017年7月6日晚,周某再一次来到工地上盗窃钢筋,正准备驾车离开的时候,因车底盘严重下沉被值班门卫当场发现而案发。经鉴定,周某4次盗窃的钢筋总价值2685元。
(李祥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