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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王成艳:为“燃灯者”燃灯
2018-07-11 09:17: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编者按

  进入新时代,检察官要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高履职本领。江苏检察机关将“专业化”作为2018年江苏检察“关键词”,突出加强检察专业能力建设。我们推出“新时代检察官”系列报道,围绕江苏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展示主要业务条线检察官办理的典型案件,“以案说人”,推出一组新时代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群体,树立新时代检察官的职业形象,从而激励广大检察干警在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征程上不断提高司法履职本领,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如果把检察机关一线办案检察官比作法治道路上的“燃灯者”,那么综合部门司法行政人员无疑是为“燃灯者”服务的“燃灯者”。

 

  2011年9月,王成艳经公务员招录,进入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工作。全国书香之家、江苏好青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全市政法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市检察机关综合骨干人才、市院和区委个人三等功……一系列先进荣誉的背后,是他对全院大局的服从、对综合工作的坚守,也是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履职尽责的最好诠释。

    

  摆正心态,干好综合工作也是服务大局

  “到政治处工作,也就是跑跑腿,打打杂,学不到东西。”在刚分配到政治处的那段时间里,有不少熟悉的朋友非常惋惜地对王成艳说。但他深知,任何一个工作岗位,看起来简单,但要做好都不容易。

  这些年,一场事关每名干警切身利益和职业荣耀的司法改革,在很多干警的心中起了波澜。王成艳也不例外,法律科班出身,曾经从事律师工作,还出了一本专著《新律师必知的1500句话》。

  2015年3月,王成艳调往侦监科工作。但接踵而来的,却是全院宣传工作的大幅下滑。年底,领导找到王成艳,想让他再从事“老本行”。王成艳二话没说,第二天就把桌子搬回了政治处。

  新闻宣传,半路出家练就“拿手戏”

  “只要院里需要,我可以从头学起。”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他曾经把铺盖带到了办公室,恶补新闻写作知识。大量新闻宣传专业性书籍,在他的手里翻了一遍又一遍。

  要想写出鲜活灵动的稿件,只有深入到执法办案的一线,观察入微,挖掘故事。在闷热的夏天,早上三点钟他和预防科科长杨李忠一起赶到蔬菜批发市场调研,为监督高校食材采购打下基础。为此写成《老杨的买菜经》,则一炮走红,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

  几年来,在王成艳的带领下,全院宣传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基层院的领头羊位置。他个人也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各类新闻宣传稿件近千篇,在系统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

 

  能文能武,侦监工作很快上手

  在侦监科工作期间,王成艳深深地知道,案件办理质量是侦查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在审查批捕逮捕工作中,他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一年间办理或参与协助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0余件。

  2015年7月,王成艳和其他同事一起受派提前介入一起流窜十二省市、涉案犯罪团伙达20余人的特大系列入室盗窃案。在提前介入过程中,王成艳参与科学引导案件侦查审讯,针对案件特点、难点,提出指导性建议,对奔赴全国各地取证的8个工作组一对一地引导取证,为案件提捕、起诉工作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

  办文办会办事,做好全院的“大管家”

  2016年11月,王成艳调整到办公室工作。王成艳迅速理清工作思路,除日常工作之外,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办公室龙头来抓。

  2017年,泉山区检察院出台了信息报送规定,多次组织召开全院信息工作推进会,组织撰写了大量高质量信息,全院信息工作有了很大好转,6篇信息被上级领导批示,其中编发的关于金融机构办卡“人证合一”问题建议信息先后被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市检察院韩筱筠检察长批示肯定,“人证合一”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王成艳非常重视从办公室角度推进检务公开,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泉检联络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通过新媒体主动发布检察信息,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王成艳同志虽然只是基层院综合部门干警,但却能够以一种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肩扛千斤的责任感、日拱一卒的使命感,扎根基层,汲取营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结出了累累硕果,展现了一名检察干警应有的风采。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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