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在运用公开审查方式办理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中坚持做到“五个注重”,取得良好效果。三年来,共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12件,息诉率达100%,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注重突出重点案件。本着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重点将公开审查方式运用在三类案件上:一是上访老户、多次无理上访,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案件;二是经多个部门多次处理,信访人仍不满意答复结果,涉及民生民利的重大信访案件;三是虽经过检察机关口头、书面答复,但申诉人仍然不服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坚持要求公开答复的案件。
二、注重确保办案质量。对拟进行公开审查的申诉案件,坚持有疑必核、有错必纠,杜绝“带病案”、“瑕疵案”进入公开审查程序,确保公开答复的公信力。一是对拟公开审查案件进行细致评查,做到释法清晰,说理透彻、预判到位。二是认真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全面掌握情况。三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新证据进行必要的调取核实。
三、注重规范办案程序。制订《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规范化办案规则》,细化办案流程,保证公开审查的效率和效果。一是合理确定公开答复会的主持人。原则上指定非本院人员担任主持人。在公开审查的15件申诉案件中,有10件由政法委人员担任,5件由信访部门人员担任主持人。二是保障参会人员提前熟悉案情。积极提供便利,使参会人员全面了解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案情及案件的诉讼过程等,但检察机关评析意见不列入了解范围。三是实行分歧点告知制度。由主持人事先归纳申诉人和检察机关争议的分歧点,公开审查中重点围绕分歧点组织申诉人和受邀人员发言,互相质询、辩论,增强公开审查的针对性和效率。四是精心组织。会前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各司其职。五是加强安保工作。增派法警进行安检、由保安现场执勤,启用会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四、注重商请第三方参与。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公开审查进行评判的工作机制,广泛邀请社会各界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邀请上级院、政法委领导参加。在增强检察机关公开审查结果说服力的同时,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将上级部门意见当场传达至上访群众,打消其不合理的心理预期,避免越级上访。二是邀请属地信访部门人员参与。推动相关责任主体更加有针对性地处理此类信访问题,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将民意体现到处理意见中,使处理结果更容易被上访群众接受。该院开展公开审查工作以来,共邀请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名人民监督员,13名乡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参与公开审查,均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息诉工作。
五、注重搞好综合协调。以公开答复会为基础,通过多方沟通协调,促进案结事了。一是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法院、财政、民政等部门积极协调,帮助解决申诉人实际困难,使其息诉罢访。二是与信访人代理律师、亲朋好友、邻居等主动沟通,做好信访人思想稳控工作,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避免事态扩大、矛盾激化。三是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联系,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赵广宇 陈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