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到2020年底,检察机关将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为科学应对检察信息化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细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第二阶段工作任务,近日,最高检制定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下称《行动指南》),进一步完善智慧检务建设顶层设计工作,指明检察信息化工作发展方向。
《行动指南》确立了检察机关要遵循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三大原则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明确了智慧检务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助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行动指南》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一是全面构建以办案为中心的智慧检务应用层生态。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升级优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构建便民智慧服务平台;优化高效智慧管理平台。二是全面构建以安全可靠为基础的智慧检务支撑层生态。大力推进检察工作网建设;全面加强音视频技术应用;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三是全面构建以开放共享为导向的智慧检务数据层生态。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体系;切实加强数据资源管理;科学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
《行动指南》强调,以需求为导向,统筹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持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行动指南》要求,深度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数据,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构建权威的案例知识库,搭建知识服务平台,提供知识查询、在线问答等服务,为检察官办理案件提供智库支撑。
《行动指南》指出,加强与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资源共享,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侦查和侦查监督信息共享、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监督信息共享等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普通刑事案件信息、民事案件信息、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信息、减刑假释信息等数据共享。
《行动指南》提出建设包括检察人员库、组织机构库、法律文书库、数字图书馆、案例库、检务知识库、检务语音资源库、视频图像资源库、涉检全国信访数据库等基础资源库,涵盖各检察业务、各诉讼阶段的检务大数据资源库。
《行动指南》还明确了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中的责任分工,以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完善智慧检务统筹管理机制、综合保障机制和创新发展机制等保障措施。(全媒体记者 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