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收到一起由该院提起抗诉的王某盗窃案二审判决,经苏州市中级法院再审后改判:撤销原审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落水管上的指纹
2016年12月1日至3日,苏州市高新区一处别墅区内接连发生三起入室盗窃。经现场勘验,室内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当时我们就感到,这肯定是一个惯犯,做事非常缜密,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办案民警回忆说。最终,在被盗的第三家别墅外墙落水管上提取了可疑DNA,经过数据库比对,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90后的王某祖籍山东,常年在苏打工,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
12月1日晚,王某翻墙来到一别墅区,打算“碰碰运气”,但一无所获。
12月2日晚,他再次来到这里,从一扇没有关闭的窗户潜入另一家,盗得一些金银首饰和现金。
12月3日,他通过外墙落水管潜入第三家,从一个女式皮包里翻出一些现金。之后,便打车到一家修车店赎回了自己的奥迪车。
王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但对于盗窃金额的认定,双方却各执一词。
不翼而飞的现金
被害人阿芹全家当天外出吃喜酒,回到家时,儿媳发现原来锁在三楼的狗跑到了楼下,卧室的窗帘也拉上了,可是她明明记得“窗帘之前是打开的”。
感到不对劲的他们各自回屋查看。卧室内窗帘紧闭,室内有明显的翻动痕迹,阿芹皮包拉链开着,9万多元现金不翼而飞。
五十多岁的阿芹经营一家商贸公司。她回忆说,2016年11月28日,她替客户老杨收了5万多的货款,12月3日,她带了13万余元的现金到公司,准备和老杨把账结了。老杨过来提货时只拿走了4万,说好过一两天再来结账。
于是,阿芹就把剩下的9万多元拿回家,没想到当天就被偷了。
2017年6月14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虎丘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某盗窃9万余元证据不足,就低认定盗窃金额为1.8万元。随后,虎丘区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认为本案不应就低认定盗窃金额。
在盗窃案中,被盗财物的数额认定对定罪量刑意义重大。在办理侵财类案件时,一旦出现供证不一,不能简单地运用“就低原则”,导致部分被告人被轻判。
扑朔迷离的言辞
双方对于盗窃金额描述相差悬殊,如何寻找更充分的证据材料来证实双方陈述的真实性,是抗诉机关考虑最多的。
从阿芹商贸公司流水账目来看,每天可以收到三四万的现金,这些现金多为100元整钞,送完货后司机们将货款交给阿芹保管,下班后阿芹把钱直接带回家。
案发后,阿芹第一时间报了案。
从阿芹银行收款记录和客户老杨证言中,可以确定阿芹代替老杨收取货款的事实,老杨那天确实只拿走了4万元,阿芹事后还怪他没有全部拿走,不然也不会丢了。
阿芹陈述其失窃的9万余元符合其经营公司的背景,也得到证人证言的证实,且阿芹与王某并不相识,排除了被害人诬陷的心理。
嫌疑人王某的陈述又能采信多少呢?
承办检察官从王某的亲友关系中了解到,他平日游手好闲,混迹赌场,借钱无数,隔三差五就向父母和舅舅伸手要钱,周围人都认为他“不务正业”。
2016年11月23日,王某将名下的二手奥迪车送到一家维修点,抵押了2.8万,说要去老家融资,过两天就来赎车。
12月3日晚上,一向“不宽松”的王某突然变得大手大脚,这让亲友很是诧异。
被戳穿的谎言
王某先到维修店赎回了车子,还付了2000元的维修费。老板老罗回忆说,当天,王某给的3万元都是一扎扎的百元大钞,有新有旧,像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他还说自己刚刚“融资”小赚了一笔。
回家后,王某还给了父母1万多元,也是整捆百元钞票。弟弟觉察到反常,就追问钱的来源,王某说运气好赌钱赢的。
如此大手大脚是融资成功,还是运气太好?在多次审讯中,这些谎言逐一被戳穿。
在补充的证据面前,盗窃数额的认定犹如挤牙膏般越来越多。最终,王某承认自己并非融资成功,而是拿着偷来的1.8万现金赌博赢了几万块。
根据王某提供的三个赌博地点,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发现,一家店处于停业状态,其余两家店都没有王某说的龙虾机和鳄鱼机,也没有他说的积分换现金业务。
抗诉机关认为,王某对盗窃金额存在不供述、少量供述、供述1.8万的过程,说明其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意图逃避罪责。王某在没有收入来源且举债的情况下,案发后,有大笔资金支出且不能合理说明资金来源。
二审期间,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补足大量证据,进一步补强了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认为王某到案后供述反复,前后不一,且无其他证据印证,不足以采信。被害人阿芹陈述稳定一致,且能得到证人证言、送货单、银行流水等书证的佐证,应当采信。
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抗诉书和支持抗诉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并请示省高级法院后依法改判。(通讯员 檀杉杉 刘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