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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守护明天 江苏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未成年司法保护新举措
2018-07-23 08:5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用爱守护明天 京口检察未检集中管辖试点改革综述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对小沙(化名)等四人非法拘禁案中的两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并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的一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作出训诫。

  这是该院未检集中管辖以来办理的第30件案件,7月12日,京口未检局也迎来了集中管辖试点一周年。

  司法办案更专业

  去年7月12日,京口区检察院正式开始集中管辖京口、丹徒、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成为全省首家实行未检案件集中管辖的检察机关。

  为保障未检案件集中管辖机制顺利进行,2017年7月18日,京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实行集中管辖后,辖区内中小学占到城区中小学的75%,辖区内大专院校增加到8所,在校生超过10万人。

  为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该院未检局配备了3名员额检察官、4名检察辅助人员。其中有未检办案骨干、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具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经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验的干警,还配备了有新媒体工作经验的书记员。

  在集中管辖期间,京口区检察院共办理未检案件30件49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了被告人刑期计算错误问题。

  该院还建立全省领先的未成年人档案封存室,集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卷、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卷以及含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信息的民行案卷进行了专柜封存。通过专人管理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未经法定程序不予公开。未检工作的专业化、模块化、全面化和智能化取得新的进展。

  教育感化更到位

  2017年某个晚自习下课后,就读于某高中的小王(化名)被公安机关带走。原来,小王为了赚钱,利用课余时间通过QQ、微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涉案违法所得8万余元。

  但是,小王还是一名高三在读学生。为了让小王顺利参加高考,京口区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立即采取应急机制。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小王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社会帮教和家庭监管条件良好,经检委会讨论后,京口区检察院依法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小王高考在即,如何平衡繁重的学习和帮扶教育?高考后小王可能离开现居住地,去外地读书,怎么进行帮教考察呢?

  为了解决帮教与备考的冲突,检察官对小王的父母进行了教育,要求其父母在高考前耐心做好小王的情绪疏导和考前生活支持,最大限度支持小王的备考,检察官在小王高考后也会对其及时开展帮教考察工作。对于小王后续居住地不固定的情况,检察官协调青少年司法社工对其采取远程帮教,并利用检察机关远程视频系统开展帮教工作,为异地帮教解除后顾之忧。

  集中管辖以来,该院共做出不起诉决定宣布7件8人,其中相对不起诉3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件4人,与此同时更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

  预防犯罪更精准

  京口区检察院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了面积达1500余平方米的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除了办案的主体功能,它还能用来教学和体验,训诫宣告室的“模拟法庭”、讯问室专业的讯问装置等,可以让学生们在活动中互动、转化角色,寓“法”于乐。

  保护中心引入全省首个智能未检机器人开展专业讲解,将最前沿的高科技成果应用于司法办案,成为了京口未检的“核心竞争力”。

  有了实体的保护中心,“虚拟保护中心”也必不可少。据悉,该院开通了全市首个未检公众号“京口未检”,现已向在校生及社会各界推送法律知识和热点案件分析100余期200多篇,形成“点对点”解答未成年人成长烦恼和“点对面”覆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互动模式。

  集中管辖试点以来,实现了辖区内16所中小学信息联络员和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听取不同学校的法治教育需求,专项开展高中女生自护、网络犯罪、校园欺凌普法教育30余场,受众6000余人。

  “未检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我们一直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积极探索,只要我们不忘初心,定能得始终。”京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东生说。(通讯员 王 旭 徐梅梅 记者 郎建强)

  沭阳检察探索未成年司法保护新思路

  7月21日,由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主办,沭阳县检察院、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协办的未成年人检察暨司法社会工作研讨会在沭阳县检察院召开。其间,沭阳县“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进行揭牌仪式。

  沭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兆东介绍,该服务中心旨在通过引入社工力量,辅助开展社会调查、不批准逮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监督考察及担任合适成年人等工作,还通过服务转介、调配的方式,联合各合作成员单位为未成年人提供就学就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多种服务支持,以实现司法办案专业化与未成年保护社会化的衔接配合,形成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化支持。

  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建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李晓明、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阳本祺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分别围绕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决议》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化进行深度探讨。与会专家学者们认为宿迁市、县两级院以推动人大决议的方式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举措有力,具有借鉴意义。(通讯员 臧宏年 郑 伶 记者 张 旭)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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