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涉环境污染案件公开审理 检察长出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现在开庭!”7月24日下午,随着法槌庄严落下,江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二审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在沛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驻沛省、市、县11名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共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值得关注的是,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筱筠作为检察员出庭办理该二审刑事案件,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案均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担任审判长。
在该案刑事一审中,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涉案各被告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刑罚。其中三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这样“同堂”的情景越来越常见。
“法律红线不容任何人触碰,绿水青山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案件警示的意义远大于惩罚。”韩筱筠说。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今年5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对倾倒在沛县境内的危险废液及非法运输、处置的硫酸废液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赔偿环境修复费用、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对该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徐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等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听取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各被告的答辩,对生态环境损害如何计算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调查。公益诉讼起诉人申请的3名技术专家和被告申请的2名技术专家共同出庭发表意见。人民陪审员针对相关问题向被告进行了询问。
两起案件的办理,是落实检察长办案制度的一个缩影。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都已回归本位,赴一线带头办案成为常态,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徐州检察)
海州检察多头发力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题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和检察主旋律,将公益诉讼摆到当前检察工作的重心位置,并注重从源头抓起,通过深化宣传,搭建载体,优化机制等路径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题,以积极态度、扎实举措和良好绩效服务地方“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宏伟目标。
一、深化宣传,激发公益诉讼天然源头活水
由于公益诉讼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社会认知。因此,该院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从深化宣传做起,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举报积极性。
(一)抓住有利时机,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地球日等时机,部署检力下沉,深入社区、企业、乡村,甚至厂房车间、田间地头,通过拉横幅、摆展板、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讲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让公益诉讼理念深入千家万户,植根于老百姓心中,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响应的浓厚氛围。今年3月份,该院为配合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宣传月活动,专门印制了涵盖公益诉讼且附有典型案例的民行检察职能宣传图册,并“派发”到各党政机关和基层群众手中。6月5日,该院在“世界环境日”当天,深入灌云县图河镇董庄和新村村委会,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和吴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以案释法,教育村民引以为戒。对此,江苏检察网、连云港电视台等媒体以《村里来了检察官》为题作了报道。7月份,以“人大代表联络月”为契机,掀起了公益诉讼专题宣传行动,将公益诉讼职能宣讲和工作通报作为与人大代表联络的“必修课”,由班子成员牵头共召开座谈会24次,受教育代表176人,使“公益诉讼”一度成为代表间的“热词”。
(二)强化舆论宣传,放大工作效应。充分发挥各级报刊媒体及检务公开网站、“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宣传渠道的作用,及时宣传和推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及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今年来,尤其在7月份“人大代表联络月”期间,该院不拘形式,掀起阵阵宣传热潮。为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该院邀请高检院影视中心组织拍摄了专题微电影《小河弯弯》,该片在省委政法委举办的“第三届平安江苏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评比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在官网推出了“公益诉讼”专题系列报道;依托微信公众号搭建了“食药环信息公示”、“代表委员联络”、“非公经济服务”、“检律互动”等7个平台,并建立了相应工作群,滚动推送专题资讯。7月12日晚,该院应人大代表邀请,安排资深检察官在海州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微信群上为231名人大代表上了一堂精彩纷呈的“微课堂”,通过播放微电影,知识讲授,实时互动等方式,为代表们打造了一场视觉法治盛宴。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推介,并得到连云港市检察院宋祥林检察长的充分肯定,他在该院报送的信息《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与231名区人大代表在线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学习互动活动》(市院检察要情第23期)上批示:“此举形式新,效果好,望海州区院以此为契机,扩大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切实做出成效”。
(三)健全举报制度,激发群众热情。通过开通巡回宣传和线索收集大篷车、网上举报专区、12309举报热线,推广“公益眼”、“随手拍”、“即时传”等移动实时在线举报工具,增强群众的举报意识,便于群众举报。该院依托派驻浦南检察室,筹建了公益诉讼举报暨生态保护中心,依托派驻板浦检察室筹建了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基地, 在“食药环信息公示”移动检务平台开通了“食药环违法举报”端口在线接收相关线索,在深化宣传,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的同时,拓宽案源渠道。通过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出台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定期开展评先创优活动等举措,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
二、搭建载体,提升案件线索智能筛查水准
未来注定是一个人工+智能才能赢的时代,为此,该院积极转变观念,超前谋划,引入介质,研发并运行平台,推进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一)外出学习考察,把握工作先机。3、4月份,该院先后选派三批人员分赴山东泰安市院、济南槐荫区院,吉林长春市院及朝阳区院,江苏镇江丹阳区院,专题考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特别是对公益诉讼监督源信息的智能化收集方面的经验。通过学习考察,该院受益匪浅,不仅开阔了视野,统一了思想,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而且直接拉动了公益诉讼工作的跨越发展。为转化成果,该院及时召开了交流分析会、专题党组会,并先后多次召开成果落地会,将公益诉讼作为重大创新项目的重要内容予以统筹部署,列出分解项目清单,限期推进到位;列出设施设备清单,务必保障到位,尤其是加速了机房改造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智能化摄入和研判的信息化进程。
(二)梳理找准症结,理性科学应对。经梳理,该院发现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各自为战,局部开花。除山东、吉林、江苏等少数省份外,多数地方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且顶层设计不够,处于自下而上的被动局面。二是在信息库的储备和信息源的实时抓取方面遭遇瓶颈问题。信息库选材过窄,互联网、专线网、移动终端智能链接不到位,工作相对方不支持、不配合信息抓取工作。三是已运行平台应用化程度不高,局限于“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该院不等不靠,勇于担当,向省、市检察院提交专题报告,主动请缨牵头合作研发软件,提出并践行了软件研发和平台运行中的可行性方略:一方面从技术层面予以公关,拓宽信息库来源面,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的智能化链接;另一方面渐次推进,首选公益诉讼领域数家单位进行试点,并结合其信息化程度的高低选取端口接入、介质拷贝、人工录入等不同方式,将信息推送到平台。通过采取试运行、运行绩效考核等方法,逐步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实效化,提高平台筛查线索,服务和应用于办案的智能化水平。
(三)优化整合平台,多头筛查线索。该院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着力推动信息化进程,为公益诉讼线索的智能化收集筑路搭桥。最近,该院从社会新招录了3名专业人才负责信息化工作,加班加点建成了信息技术中心;依托原有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优化整合,建设了公益诉讼线索收集中心,将原来的1间机房扩建成2间,将原4台的装机容量,扩建成8台。经积极上门磋商,已将环保“263”、食品药品“12331”、政府“12345”等专线接入机房,并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和筛查,对汇聚公益诉讼线索发挥了重要作用。7月25日,省检察院王冠军专委来连云港调研时,现场观摩了新落成的信息技术中心及公益诉讼线索收集中心,对该院重视信息化工作,搭建公益诉讼线索收集载体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三、优化机制,构建步调一致良性工作格局
该院坚持纲举目张,通过规范管理,优化机制,并注重创新,通过创新来激发活力,提升效能,逐步构建步调一致、运行有序、灵活高效的工作格局。
(一)增强职业意识,关注敏感信息。该院职能人员切实增强职业敏锐性,注意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捕捉线索,特别是注重从时下网络舆情和热点事件中发现问题,如英烈被侮辱,明星被撕签“阴阳合同”等等。如针对近日网络热炒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题疫苗案,该院对关联且注册地在连云港的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生云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开调查, 从工商部门调取了两公司的注册和年检资料。经初步审查,该两公司与长春公司尽管法人和高管相同,但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各自均为独立法人,并且位于连云港的两公司刚登记成立不久,项目基地尚处于筹建当中,无违法违规情形发生。对此,该院向省、市检察院及时作出反馈。
(二)盘活内部资源,膨化最优效能。充分发挥派驻新浦、板浦和浦南三个检察室的前哨作用,将其纳入公益诉讼线索拓展网格体系,实行重心前移,关口前提,及时掌握基层一线执法动态。积极探索和尝试公益诉讼专业化办理模式,将刑、民办案信息和人力资源进行最大优化和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叠加和蝶变效应。该院经司法改革后新设立的食药环刑事监察部与民行和控申监察部经科学配置和深度融合,在线索统筹、专业化办案、对外宣传等方面已彰显了良好的功效。今年5月份,该院对生态环境部和省环保厅关注并直接参与调查的位于灌云县的连云港紫燕化工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环境问题,于第一时间安排两部检察官实地察看了非法填埋黑色油泥现场,在深入了解前期核查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注意收集污染物排放种类及含量、污染范围、污染物与企业产生的危废物的一致性等五点引导侦查意见,为下一步提起公益诉讼打好基础。
(三)强化外部协作,理顺工作路径。经工作,该院先后与监察委、法院等相关单位会签了规范性文件,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和证据交换机制,形成常态长效合作伙伴关系。积极与公安食药环、环保协会、消费者协会、爱卫办等相关单位或组织商洽,谋划设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线索采集和开发应用。积极尝试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群体中,聘任一定数量的观察员,负责提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尝试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在环保、市场监管等特定领域及各乡镇、街道、社区聘任纪检监察人员或河长担任联络员,定期与检察机关互通信息;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工作,从更广社会层面,特别是一线群众中聘任相当数量的公益诉讼志愿者,负责线索的搜集和提供。 作者: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