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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男子冒名“蒸发”19年被邗江检方批准逮捕
2018-07-28 08:59: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肇事后逃逸,冒用他人身份躲藏19年。近日,韩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9年10月27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一女子在上班途中被撞身亡,肇事司机弃车逃逸。案发后,民警在肇事车辆蓝色货车上发现一男子的身份证,显示该男子名叫韩某,1960年出生,安徽蚌埠人。警方认为,韩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上网追逃。但之后的19年里,韩某仿佛人间蒸发,既不和家人联系,也没回过蚌埠老家。

  直至今年7月8日,一名男子经过厦门一客运中心时,被警方人脸识别系统举报为在逃人员。经询问,该男子自称吴小泉(化名),并出示了身份证。然而经比对发现,吴小泉身份信息显示,他已经70多岁,可这名男子看起来才50多岁,且身份证照片与该男子相差较大。见谎言被拆穿,该男子最终道出自己的身份,1999年在扬州撞人后潜逃至今。

  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韩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弃车逃逸,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刘丹丹、赵冯羚)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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