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作为父母 我们有失职之处!沛县首次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亲职教育课
2018-08-03 16:1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创新。近日,江苏省沛县检察院未检办案组首次开展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亲职教育课。此次亲职教育课的由未检检察官王修倩主持,涉罪未成年嫌疑人小艳(化名,女,16岁)的父母、兄嫂参加了此堂亲职教育课。

  开课前专门为小艳的家人发放了沛县未检办案组制作的未检宣传手册,让小艳家人首先了解何为未成年犯罪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课上,王修倩检察官结合小艳的成长经历、工作环境和犯罪心理等多方面情况,对小艳的家人介绍对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亲职教育的含义、目的及意义,阐述了当代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孩子犯罪后家长的应对措施,并对孩子的近况、想法等问题一一提问,小艳的家人也讲述了在小艳成长和教育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王修倩检察官逐一解答。

  在对话中,王修倩检察官更是针对性的结合小艳既是嫌疑人又是被害人的特殊情况,对小艳的家人提出建议:要积极帮助小艳改过自新,尽可能让小艳处于在家人了解情况的基础下学习或工作,不能只注重物质条件,却忽略对孩子精神世界的建树,循序渐进地矫正孩子的是非观念,引导孩子走上正轨。

  小艳父亲在本堂亲职教育课快要结束时沉默良久,而后说道:“长久以来,我一直认为,孩子犯错是孩子不服管教是孩子的问题,今天我才正确的认知到作为父母我们的失职之处,今后,我定对孩子多加管教,回归正常生活。”

作者:  编辑:夏禹玮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