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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检察影像 那年·那人·那事]2112元特殊党费
2018-08-13 09:10:00  来源:检察日报

  吴阿南写给该院党支部的信。

  吴阿南检察长。

中组部开具给吴阿南的党费收据。段亚娟杨磊提供

  1994年工资改革,时任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现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吴阿南拿到了一笔2112元的补发工资。

  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检察机关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基层院检察长的基本工资每个月也只有400元左右。补发工资到手后,吴阿南考虑到国家经济比较困难,国家建设比个人更需要钱,尤其是当时出现了一些对党的宗旨意识淡薄的现象。作为单位一把手,吴阿南觉得自己应该用实际行动做出榜样。因此,他决定把这笔钱作为党费上缴,同时把一封信交给当时的该院党支部书记,表达自己不愿意多宣传、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表扬的意愿。

  但因当时规定超过1000元以上的党费需上报中组部。按照规定,常州市戚墅堰区党委将收到的2112元党费层报至中组部,由中组部开具党费收据后转交给了吴阿南。于是,才有了这张珍贵的收据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贺俊丽 谢宗武 张祥瑞 张哲 李轩甫 汤浔 胡妮娜 过晓东 段亚娟 杨磊 谭冲)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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