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被主人唤为“丢丢”的柯基宠物犬,没想到一语成谶,有一天竟真的“丢了”,被傅某某顺手牵羊偷走了。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傅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8年3月17日上午,被告人傅某某在南通市开发区某小区沙县小吃店吃饭时,看到店里有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短腿”柯基犬,非常活泼惹人爱,想起他认识的一个女孩很喜欢柯基,傅某某为了讨女孩欢心,顿时萌生了将宠物犬偷走的念头,他乘四周没人注意,抱着柯基犬打了一辆滴滴车到汽车东站,本想坐大巴回老家如东,但售票员告诉他坐大巴不可以带宠物,他又一路打的到如东,将柯基犬交给那个女孩,并谎称是其朋友送的。到了中午,店主发现心爱的宠物犬不见了,立马报了警。公安机关经研判,发现傅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伏击守候的方式将傅某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南京市犬业协会组成专家评估组,对该宠物犬作出品种、性质类别界定,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688元。傅某某懊悔不已,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小贪念,竟触犯了刑律。(周萍、刘艳会,作者单位系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