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好“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有关规定,2018年8月17日上午,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祥林按照规定列席市中级法院2018年第20次审委会,连云港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主持审委会。
会议现场
审委会上,宋祥林检察长就钱某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案件证据情况、定性情况、量刑情况分别发表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宋祥林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既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连云港检法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工作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这次列席审委会有利于促进检法两家在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就分歧问题充分研究论证,共同把案件办好办扎实,维护好司法公平公正。
审委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定性分析及量刑意见。蔡绍刚院长表示,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于法院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讨论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这是连云港市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案件质量的有力行动,通过列席,有利于检法双方形成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