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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效果最大化 江阴检察整合三种力量提升公益诉讼能力
2018-08-28 09:0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随着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案件量不断上升,要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关键是要提升调查取证能力。”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公益诉讼部主任赵建新告诉记者,该院从公诉、控申和法警等部门抽调人员配足配强部门力量,并设置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组两个专业团队,从固定证据、借助外脑、智慧科技等方面分步有序开展调查取证,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提前“介入调查”

  及时固定证据

  “公益诉讼案件具有复杂性、潜伏性和广泛性等特点,调查难度大,证据易流失。”江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方静深有感触。

  去年5月,该院在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中发现,唐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4年开始擅自收购处置废机油,在处置过程中因废机油泄露导致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方静敏锐地意识到,该案涉及环境污染和公共利益受损,于是,联合办案组其他成员,制定预案列明证据清单,迅速提前介入。一方面赴环保部门调阅详细案卷,了解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和查处过程,另一方面联合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掌握详细案情。

  通过调查发现,该案中另有两名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陈某和张某向唐某提供非法收购的废机油,而环保部门未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江阴市检察院立即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正确履职,对两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进行监管。收到检察建议后,环保部门依法对陈某、张某非法收购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督促其修复了受污染的环境。

  今年以来,江阴市检察院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调查机制,提前介入涉及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10余件,通过调阅案卷、指导侦查、联合勘察等方式,全面快速掌握案件情况。

  借助“外脑调查”

  解锁鉴定难题

  “公益诉讼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强,尤其像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问题技术性极强,需要依靠专业机构和有专门知识的人。”今年5月,赵建新作为主要承办检察官办理了无锡地区首例环境污染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阴市人立五金公司在无环评许可、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酸洗模具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含铬、镍等重金属的废水,通过墙洞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中,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不同于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民事部分需要对损害结果和赔偿数额等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因前期环保部门采样不及时以及自然净化等原因,损害结果难以测算,我们聘请了环境专家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科学计算出了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为顺利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保障。”赵建新进一步介绍了办案思路。

  该案在江阴市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相关行业企业主观摩庭审,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詹旭副教授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播放现场模拟实验视频,并回答了法庭提问。他向法庭介绍了为什么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生态环境损害,以及适用条件和计算方法。“考虑到污染影响区域的环境功能敏感程度,经专家组综合评估,该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倍数确定为3倍,以此倍数为基础计算得出损害赔偿金额为6.72万元。”通过对专门知识的分析,詹旭副教授给出了最终的结论。

  最后,江阴市检察院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诉讼请求获法庭全部支持,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将积极承担修复被损害环境的费用。“这为将来碰到类似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有利的思路,善用资源、借助外力可以提高公益诉讼准确性和成功率。”赵建新说。

  下一步,江阴市检察院计划建立专家智库,从高校、环保、国土、行业协会等单位选聘专家学者形成公益诉讼专家智囊团,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凝聚更强的公益保护力量。

  运用“科技调查”

  实现智能办案

  将公益诉讼与智慧检务有机结合,破解公益诉讼取证难题,是江阴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又一力举。去年以来,该院运用科技手段,灵活开展调查取证,对人力到达不便、取证困难的地点,利用无人机进行全面拍摄和动态跟踪,采购智能水质测定仪、土壤重金属检测仪等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实地取证,有力提高了调查效率和取证质量。

  今年6月,江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在走访社区过程中,收到群众反馈的一条线索:某道路北侧河道内存在被污染情形,有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向河道排放污染物。“受河道周边地形限制,我们一直无法确切调查河道污染区域和污染情况,是否可以试试无人机航拍来调查取证?”办案组检察官之一的梅锦华提出了建议。

  随后,办案组启用无人机飞到河道上空,通过拍摄影像资料,全面侦察并掌握了被污染区域的位置、被污染范围、污染源位置以及损害现状和损害程度,再及时固定证据,为顺利办案打开了突破口。

  提高科技水平离不开人才,江阴市检察院建立了重大公益诉讼案件“1+X”调查取证模式,即由员额检察官与多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团队,由检察官主导、技术人员和法警等协助,参与重大公益诉讼案件调查。这种模式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既缓解了调查力量薄弱的现状,也为公益诉讼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该模式建立以来,运用技术手段调查取证5次,发现线索9件,收集证据40余份,法警参与调查取证累计3案10次。

  通过持续加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力度,2017年以来江阴市检察院已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开展调查500余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讯员 李君超 王苏燕 记者 郎建强)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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