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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检察官故事]寇建坤:办案要动腿更要走心
2018-09-17 09:01:00  来源:检察日报

  腰板笔直,走路带风,办事利索,虽然已经转业13年,但是和寇建坤打交道的人,还是很明显地感觉到他身上特有的军人气质。从军人到一名侦查监督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寇建坤实现角色转变非常扎实。作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负责人,他经常会对同事说:“办理侦查监督案件要动脑、动腿,更要走心。”

  追寻死因,找到让人信服的结论

  2017年初,一起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案卷材料由公安机关移送到张家港市检察院。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认为,周某等人将陈某追打至河中,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了陈某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要件。

  由于是一起命案,寇建坤更加谨慎。在翻看案卷材料时,法医鉴定意见让他起了疑:死者死因存在溺亡或冠心病致死两种可能性,这将对案件带来不同的判断。为了排除疑点、锁定真相,寇建坤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并推动公安机关两次启动医学鉴定。针对鉴定分歧,寇建坤赴广州、上海等地司法鉴定机构一探究竟。在有限的办案时间内,他日夜兼程、马不停蹄,连坐车时都在恶补法医学、病理学等知识。

  最后,通过硅藻实验、现场模拟以及被害人家属言辞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等,寇建坤最终认定死者为溺水身亡,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该认定意见最终也得到了起诉、判决环节的采纳。

  该案的办理让寇建坤感触很深。“一个结论不明的鉴定意见,会使当事双方都无法信服,被害人家属还因此多次上访。”谈及接待被害人家属时的情景,寇建坤非常动容。他说:“不能责怪被害人家属的情绪激动,检察官所能做的,就是通过证据探究和法律判断,还原真相,让群众信服。”

  深入思考,堵住药品管控漏洞

  办案的走心,不仅表现在对案件当事人的换位思考,还要多重角度地去看待、思考案件。

  在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办理过程中,问及犯罪嫌疑人所贩卖的国家管制类药品来源,他的回答让寇建坤大吃一惊。这是一种专治咳嗽的药物,由于犯罪嫌疑人父亲长期患病并需要服用此药,犯罪嫌疑人利用其父病历数次购买并使其流入市场。

  在讯问的过程中,寇建坤发现,犯罪嫌疑人贩卖药品的行为固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但药品能够轻而易举地持续获得,这里面存在更大的问题。随后,寇建坤开始多方走访、调查,查阅了大量药物管控制度文件,认为社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在管控上存在一定漏洞。为此,他撰写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整改落实,堵住漏洞,确保了药品安全。这份检察建议获评苏州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

  主动作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除了在办案过程中拓展思路发现问题,寇建坤还注重将检察办案置于社会大背景中,思索如何延伸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家港位于长江南岸,渔业资源丰富。为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每年的3月到6月为长江禁渔期。但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在禁渔期仍进行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存在,但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通常难以运用刑事法律进行打击,致使非法捕捞的犯罪成本过低。

  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生态,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了解到公安机关侦查方面的困难,寇建坤带领同事们开动脑筋、积极行动,实实在在的举措一个接一个出台。

  今年上半年,张家港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将打击非法捕捞作为专项活动,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该类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法律引导,特别是对法律适用、证据搜集与固定、司法鉴定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牵头苏州市渔政监督支队、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沿江各派出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对与此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逐个梳理,防止以罚代刑,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督促公安机关对查获的非法捕捞的鲜活鱼苗,在固定完证据后立即放生。除此之外,他们会同该院派驻检察室深入长江沿岸镇区对当地群众走访宣传,让群众了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相关法律,通过广泛发动形成预防犯罪合力。

  这项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共建议渔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3件3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并现场监督放生鱼苗万余条。

  工作中,寇建坤坚持从心出发去关注案件中的细节、关心社会形势,让他从一名军人转变成了一名优秀的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环保类典型案件。

作者:卢志坚 李冰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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