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三部宪法,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得以涅槃重生。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已过去四十年,新生的丰检已经从摸索前进的学步孩童,成长为身强体健的青年人阔步前行。
四十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我们的大丰区检察院从小平房走进办公楼。
一开始的小砖瓦房,虽然有点破烂,下大雨的时候屋里也在下小雨。办公场所也有很多的烟火气息,到了中午的时候总能闻到旁边传来的香喷喷的饭菜味道。但是我们干警们依旧有着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情怀,用自己的信仰来专注于丰检的检察事业。
红砖青瓦,阳台露天,芦席结顶……一幢始建于七十年代的筒式宿舍楼,似乎连老家粗懂木瓦的师傅都能完成这样的作品。但宽大的红墙,在落霞氤氲中,简直是一幅凝重厚实的油画,天马行空。“红楼”得名,正缘于这林林总总间,淋漓尽致、落拓不羁的红砖或砖红。一排排、一列列汉字般的方砖,纵横捭阖,就这样,年复一年地向后人诉说着小城检察筚路蓝缕的壮丽。
而今的检察院庄严肃穆,办公设备越来越完善,但是一直未变的是丰检人“秉公、大气、包容、争先”的精神,是对“立检为公,司法为民”这一职责坚持不懈的追求,在今后的日子里,丰检人必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