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细化举措服务地方经济绿色高质发展相关工作受到代县长任瑜的批示肯定。
为切实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灌南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振奋精神打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硬仗”的工作部署,灌南县检察院制定出台《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好生态环境攻坚战,保障绿色高质发展”十条意见》,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作用。代县长任瑜做出肯定批示:“县检察院围绕全县重点工作积极履职,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发展提供了检察服务。希望县检察院继续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为打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攻坚战做出更大贡献。”
下一步,灌南县检察院将以《十条意见》为基础,以打击刑事犯罪和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服务区域经济绿色健康发展,以公益诉讼和环资巡回检察部为依托提升区域法治化、专业化治理水平,以知识产权保护和化工园区企业转型升级为切入点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化服务大局组织保障,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