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胡洪平检察长列席江阴市法院2018年第18次审委会,就一起受贿案发表检察监督意见。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副院长夏明丰主持会议,市法院审委会委员出席,市检察院朱彩娟副检察长及相关案件承办人一同列席。
在法院承办人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后,胡洪平检察长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同意合议庭关于本案的定罪量刑意见,并就案件的后续处理提出了建议,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谈了看法。
胡洪平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和审判机关之间的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在监督中体现配合,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健全完善法检两院沟通协调机制,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法检两家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案件表决后,夏明丰副院长就全市法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提出要求: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重要途径,对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探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案件的类型范围,不断拓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工作领域,共同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